菏泽市公安局激光测距仪等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激光测距仪等警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的委托,对菏泽市公安局激光测距仪等警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

一、招标单位:菏泽市公安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CHG1506-086-2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激光测距仪等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4、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六个包: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

激光测距仪

1

进口产品

2

数字风速仪

1

3

抛投侦查机器人

1

4

自助攀登升降器

1

5

数码照相机

4


2

6

搜爆服

2

进口产品

7

水炮枪

1

8

探雷器

1

3

9

移动(车载)声波驱散器

2


10

声光驱散盾牌

10


4

11

防抢夺抓捕防暴棍

30


12

作战抓捕电手套
(全指10、半指20)

30


5

13

爆震弹

20


14

拐弯枪

2


15

贴膜式爆破器材

2


6

16

彩弹训练防护服

12


17

激光模拟射击对抗系统

1


投标单位根据自身资格条件可同时报多个包,可同时成交多个包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单位为生产商或者是代理商,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进口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进口产品需提供);

(7)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进口产品和数码相机除外);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包:壹万元整;第2包:柒仟元整;第3包:陆仟元整;第4包:捌仟元整;第5包:叁仟元整;第6包:玖仟元整;投标单位在2015年8月14日9时3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单位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416 1981 3570;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15日天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9*****347、邮箱:sdfzcx01@163.com)

九、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开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4日09时30分;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昆明路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2、提交投标文件 起始时间:2015年8月14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5年8月14日9时30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菏泽市公安局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区八一路

联 系 人:袁队长

电 话:135*****8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347

邮箱:sdfzcx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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