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传媒”)现就“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XZB-E-2023-0002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

(四)项目背景:

为提高对广告客户服务质量,提升媒体广告发布公信力,满足客户对于第三方广告监测需求,需聘请第三方广告监测机构对指定媒体广告进行定期监测,并出具第三方广告监测报告。

二、项目需求

(一)监测媒体及地点

为中航传媒指定的媒体进行广告监测服务,包括:

1.指定航班内的机载电视视频广告监测;

2.指定航班内的AVOD点播系统视频广告监测;

3.指定航班内的机上网络媒体广告监测;

4.指定航班内的杂志平面媒体广告监测;

5.指定机场航站楼内的国航贵宾休息室电子屏广告监测;

6.中航传媒经营的其它媒体监测(如登机牌等媒体监测)。

(二)监测频次

原则上每月进行2次月度常规监测,单次监测不超过15个品牌。由中航传媒指定抽取2个航线(往返4个航班)进行实地上机监测,全年共24次(48个航班),中航传媒可根据当月监测广告数量调控月度监测次数,全年超过24次(48个航班)外的监测将另外结算(按单次航班监测价格乘以次数执行)。

(三)监测执行

1.监测目录单

根据中航传媒每月提供的广告监测目录单进行月度常规监测,广告监测目录单于每月29日前提供次月航班及广告内容监测需求。

2.各媒体常规监测

(1)视频媒体监测

根据每月的广告监测目录单执行月度监测,对中航传媒指定航班的机载电视视频和AVOD点播系统视频进行全程广告视频及照片拍摄监测。

拍摄要求:视频及照片拍摄要求有监测当日登机牌信息与所监测媒体画面的合影、监测媒体在机舱内的远景环境画面、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机舱内近景画面。

机载电视视频的机型要求全程录制完整高清视频。AVOD点播系统机型需录制界面操作流程及全程录制完整高清视频,并根据实际拍摄录像出具单品牌监测报告,并提供拍摄录像及照片的原文件。

素材要求:视频格式MP4、横屏画面、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照片格式JPG、横屏画面、照片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

(2)杂志平面媒体监测

根据每月的广告监测目录单执行月度监测,对登机的每个航班任意抽取一个有相关杂志的座位进行拍照监测。

拍摄要求:照片拍摄要求有监测当日登机牌信息与杂志封面的合影、能直观展示杂志配发效果的机舱内远景画面,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机舱内近景画面,并提供拍摄照片的原文件。

素材要求:照片格式JPG、横屏画面、照片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

(3)机上网络媒体监测

根据每月的广告监测目录单执行月度监测,对指定航班舱内机上网络媒体系统的飞机进行广告视频及照片拍摄监测。

拍摄要求:视频及照片拍摄要求有监测当日登机牌信息与所监测媒体画面的合影、监测媒体在机舱内的远景环境画面、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机舱内近景画面。机上网络媒体广告需全程录制广告点击/跳转流操作流程的完整高清视频,并根据实际拍摄录像出具单品牌监测报告,并提供拍摄录像及照片的原文件。

素材要求:视频格式MP4、横屏画面、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照片格式JPG、横屏画面、照片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

(4)休息室电子屏广告监测

根据每月的广告监测目录单执行月度监测,在经达的航站楼内,对中航传媒指定国航贵宾休息室内的电子屏进行广告视频及照片的拍摄监测。

拍摄要求:视频及照片拍摄要求有监测当日登机牌信息与所监测媒体的合影展示、监测媒体在休息室内的远景环境画面、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休息室内近景画面。

素材要求:视频格式MP4、横屏画面、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照片格式JPG、横屏画面、照片分辨率不低于720*1280

以上媒体广告监测中若有媒体的广告上刊周期未在月度常规监测时间段发生,中航传媒会在广告上刊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广告监测目录单,安排单独监测。

(5)中航传媒经营的其它媒体监测

监测内容、频次与供应商另行协商,价格参照单次航班监测价格乘以次数执行。

(四)监测报告

监测简报:当次航线监测活动结束后,供应商需在48个小时内提供电子版的各媒体监测简报(内容含报告格式所需的四张单品牌照片及监测品牌、媒体、航班、机型、广告时长/版位等信息)。

报告提供时间:中航传媒确认监测简报内容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本次监测的正式报告(如遇节假日顺延)。

报告提供方式:提供高清画质的电子版本(网盘/U盘)和彩色高清纸质打印盖章报告予中航传媒留存备案。

单品牌广告:单品牌监测报告根据所监测媒体的监测结果出具单品牌的监测报告。

监测照片要求:带监测当日登机牌和飞机信息内容的照片1张;能体现该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且背景为监测环境远景环境1张;该单品牌广告画面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监测环境内近景照片1张;带有该单品牌广告LOGO在所监测媒体中展现的监测环境内近景照片1张。

1.视频监测报告

监测广告品牌名称、监测日期、航班信息、机型信息、广告时长/版位、播出情况、监播结果是否正常、高清彩色监测照片(单品牌报告单次监测照片不少于4张,其中一张带登机牌、一张带有机舱环境)。

2.杂志平面媒体监测报告

监测媒介名称、广告品牌、版位、监测日期、航班信息、机型信息、配发情况、监播结果是否正常、高清彩色监测照片(不少于4张,其中一张带登机牌、一张带有机舱环境)。

3.机上网络媒体监测报告

监测媒介名称、广告品牌、版位监测日期、航班信息、机型信息、广告时长/版位、播出情况、监播结果是否正常、高清彩色监测照片(单品牌报告单次监测照片不少于4张,其中一张带登机牌、一张带有机舱环境)。

4.休息室电子屏监测报告

监测媒介名称、广告品牌、监测日期、监测地点、广告时长/版位、播出情况、监播结果是否正常、高清彩色监测照片(单品牌报告单次监测照片不少于4张,其中一张带登机牌、一张带有场景环境)。

5.机上网络媒体数据监测报告

供应商需根据中航传媒提供的机上互联网媒体广告的播出日志,就该数据进行解析并统计出具第三方单品牌广告数据报告。数据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机上互联网媒体广告点位、曝光量、点击量等内容。

6.中航传媒经营的其它媒体监测

监测报告中需包含基本的广告发布信息,其它内容另行商议,提供时间与常规报告相同。

具体需求详见附件《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国(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具备为航空公司或其他公司提供媒体广告监测服务的经验,有项目案例并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监测报告和数据报告样式展示。

(八)供应商须在北京具有固定服务团队,核心维护人员需常驻北京。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要求

(一)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截止报名,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务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邮件正文部分必须写明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2.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准日期需为最新,否则需提供说明);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获取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在企业信息页面点击 “发送报告”按钮获取);

4.独立签订合同及承担民事责任,近3年无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5.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不能提供,须提供2020——2022三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6.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团队介绍等;

8.供应商应具有为航空公司或其他公司提供媒体广告监测服务的经验,提供至少3个案例(需提供中选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中应能显示案例要求的关键信息);

以上报名材料请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在同一PDF文件中。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中航传媒发出的邮件通知,供应商须按通知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己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材料。

(二)中航传媒将以邮件形式向通过本项目的准入供应商发出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编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和()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思颖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wangsy@airchinamedia.com

十、其他

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附件: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4.《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标签: 监测服务 媒体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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