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沪03破537号财务审计与财税顾问的合作邀请函招标公告

(2022)沪03破537号财务审计与财税顾问的合作邀请函招标公告





敬启者: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中院”)于2022年11月16日作出(2022)沪03破53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上海颐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颐圣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于2022年12月5日作出(2022)沪03破537号民事决定书,指定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为颐圣公司的管理人。

为梳理、核查颐圣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管理人拟对审计机构进行公开遴选、聘请财务审计与财税顾问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1.颐圣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等相关公开信息各机构可自行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app进行查询。

2.颐圣公司的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现保存于上海市外马路978号。

二、财务审计范围和要求

(一)净资产审计

1.对颐圣公司进行净资产审计(审计基准日为破产案件受理日),并出具审计报告。

2.结合账面反映的情况,全面反映债务人从开业至今的财务状况,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对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混同情况予以关注;

2)对债务人股东实收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复核;

3)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查;

4)对债务人的各项有形资产进行清查;

5)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6)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7)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8)对债务人的股东或关联方、高管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进行清查;

9)对债务人的对外投资进行核查;

10)清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上述清查结果应在审计报告中载明。

(二)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破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审计要求。

二、财税顾问的工作要点

1.接受管理人关于该破产清算案件财税事宜的咨询,提供专业合法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2.协助管理人审查债权;

3.协助管理人处理涉税事项;

4.管理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其他合理要求。

三、时间进度要求

报名机构应充分认识本次审计工作的工作量和时间进度:

1.2023年4月30日前出具被审计单位的净资产审计报告。

注:该时间要求为必须完成的时间,审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出具。

四、报价

1.报价口径为包干价(币种:人民币),即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审计费用(含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上海市内交通差旅费用、询证费等。

2.报价说明。请列明计价标准及测算过程。

五、评审

1.【电邮方式递交方案】请各候选机构在2023年3月22日前,以电邮方式向管理人递交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系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方案内容】服务方案中可以包括:单位简介、资质、相关业绩、委派处理本案的注册会计师名单、相关注册会计师的介绍及主要业绩、服务报价等。服务方案应当简洁,A4规格,不超过30页(含附件、附图在内),请以“颐圣公司破产清算案-机构名称-审计服务方案”命名电子文件。

3.【附件】各候选机构在递交服务方案时还应向管理人出具以下附件:(1)无利益冲突承诺书;(2)保密承诺;(3)委派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会的指派函(含参会人员的联系方式)。

4.【评审流程】管理人在收到各候选机构递交的服务方案后,将于2023年3月24日13:30进行评审并确定审计机构。管理人将以网络方式组织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3月24日13时,管理人将组建候选机构微信群,供候选机构网络候场;

2)在以随机方式确定各候选机构的陈述顺序后,候选机构依次进入“腾讯会议”进行陈述,每家机构陈述时长一般不超过5分钟(若候选机构数量较少,陈述时间将适当增加),可以使用PPT展示(候选机构参会代表须使用电脑端开启腾讯会议)。机构陈述完毕后,回答评审提问,之后退出腾讯会议,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机构代表陈述完毕。

3)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候选机构的服务方案及最终报价结果进行投票。每位评审对各候选机构不直接打分,而根据候选机构的综合实力、竞聘表现、报价竞争力等相关因素作出第一、第二、第三的顺位选择。为便于统计,获单次“第一”的机构得100分,获单次“第二”的机构得80分,获单次“第三”的机构得60分,后续顺位不得分。评审的投票结果汇总后,形成候选机构的总分排序。

4)评审完毕后,管理人将向全体候选机构当场公布评审结果,总分最高者为中选机构,第二为候补机构。若出现两家候选机构同为票数最高者,评审委员会将在这两家机构之间进行第二轮投票。

5.本次合作邀请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遴选结果报人民法院并获得许可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服务协议。由于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协议中关于审计费用的内容,另须报请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若债权人会议未能通过审计费用,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另行商议。

7.各候选机构应对本函及本案有关材料保密,未经管理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笑笑

邮箱:diaoxiaoxiao@boss-young.com

联系电话:159*****639

上海颐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审计邀请函.pdf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财税顾问 财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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