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伪满皇宫博物院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0日13: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24日13: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1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177*****025
采购单位伪满皇宫博物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文丽130*****128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焦媛媛177*****025
附件:
附件1发布稿---磋商公告.pdf

项目概况

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磋商公告正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03-03-*****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方式: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正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伪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03-03-*****

项目名称: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3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3万元

服务需求:伪满皇宫博物院馆藏珍贵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格式提供);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资质范围须包含书法绘画或中国书画)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PDF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zhongjinjlsfgs@163.com邮箱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资质证书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服务商发送资料后须致电0431-********确认是否收到,确认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服务商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431*****8010801

要求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3.3售价:采购文件每标段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采购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7.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7.3公示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伪满皇宫博物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

联系方式:王文丽130*****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焦媛媛

联系电话:0431-********17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媛媛

电   话:0431-********177*****025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伪满皇宫博物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北路5号        

联系方式:王文丽130*****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方式:焦媛媛17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媛媛

电 话:  177*****025

 

标签: 文物保护 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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