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坪监狱2023年监内供应站电商招标公告

十里坪监狱2023年监内供应站电商招标公告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2023年监内供应站电商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的委托,现就浙江省十里坪监狱2023年监内供应站电商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LP-B*******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标项一:

本次公开招标拟选取3家电商提供食品、日用品的供货、仓储及配送等配套服务,全年计划采购金额约2100万元。合同期一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具体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服刑人员夜餐物资采购(预算30万元),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服刑人员活动奖励物资采购(预算20万元)与本标项合并采购,以本标项中标单位中报价最低者作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服刑人员夜餐物资采购与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服刑人员活动奖励物资采购的中标候选人。

标项二: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奖励物资采购,预算330万元,合同期一年。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说明:实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采购人供货期内实际需求为准。对本次采购供货期满后能否达到预算金额,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网络经营”)。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面对社会大众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在线订购、支付等功能,平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首次发表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须同时提供:①该平台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或“互联网信息服务”;③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业务种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如上述证书不属于投报人时,投报人和该证书所有人须隶属于同一母公司(或法人)。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具有完善的网络接口平台,该平台具有监狱订单一键导入及查看商品展示、订单追踪、电子支付等一系列贸易活动功能。具体按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服刑人员或从业人员供应站电商商城”电商对接接口要求。

4、本项目的供货商品须全部为电商面向社会普通公民且在金华衢州地区大型超市(金华世纪联华李渔路店、金华物美万达店、龙游东方城东店、金华沃尔玛时代广场店、金华福泰隆广场店、龙游大润发店等6家大型超市)中,至少有1家有上架销售的自营商品(提供承诺函,监狱特殊要求的除外),所提供的自营商品必须涵盖《供应站目录》中的 85 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提供5种以上商品。

5、进入监管区的人员及车辆须相对固定。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上年度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2022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仅接受不超过一家企业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若同时参加投标且存在关联关系或隶属同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在两家及以上的,所有企业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电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9、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投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10、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包括挂靠)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得转包。

标项二: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食品经营和日用品百货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在采购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投标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3、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包括挂靠)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得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1、投标人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中下载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到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7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元)。

标项二: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2023年3月29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不接受现金)交至招标代理单位账户,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招标代理单位开户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支行;开户账号:201*****8900882。

注意:同一响应人在满足各标项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同时响应全部标项,响应全部标项的,需交纳全部标项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3月3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公司楼四楼开标室(中国农业银行十里坪分理处边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0-*******

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187*****068

地点:衢州市龙游县人民南路东方广场A座703室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商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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