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招标公告

梨树县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项目由吉发改【2015】35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吉林省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精神,为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绿色低碳发展创新区、历史文化传承区,加强生态城镇化发展,对梨树县生态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

2.2建设地点:梨树县。

2.3服务周期:2015年08月20日-2015年9月20日(具体单位工程按招标人实际进度要求)

2.4质量标准:需符合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服务范围须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等相关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或城市规划甲级编制单位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该有具城市规划师资格或城市规划、生态环境类似相关专业职称,具有从事本项目招标范围的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7月 24日至 2015 年 07 月3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国内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8月 14日9时00 分,地点为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梨树县

联系人:霍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编: 130012

联系人:王志娟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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