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代理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附着式站棚广告代理商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序号 | 站名 | 站棚方向 | 站棚位置 | 备注 |
1 | 北皋 | 进出混合 | K8+500 | |
2 | 苇沟 | 进京入口 | K13+500 | |
3 | 苇沟 | 出京出口 | K13+500 | 站棚广告设施已建成 |
4 | 杨林 | 进出混合 | K14+500 | 站棚广告设施已建成 |
5 | 二匝 | 出京入口 | K16+100 | |
6 | 三匝 | 进京出口 | K16+700 |
招标范围:附着式站棚广告设施的建设、经营及维护。
站棚广告经营权出让年限: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依法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发布户外广告的资格;
(3)具备户外广告发布经验;
(4)企业信誉及近年经营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方应具有一年内完成本合同内其他站棚广告设施建设开发工作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报名表。
4.2招标文件专用本每套售价2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5年8月3日10:00时,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京哈高速 田家府服务区北区办公楼 | 地址: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 路甲12号 |
邮编: | 101116 | 邮编: | 100176 |
联系人: | 王耀华 | 联系人: | 陈海宁、陈飞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Shfjy_bg@sina.com | 电子邮件: | yiqunzhaobiao@163.com |
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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