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成果的公告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惠州市惠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成果的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经我局批复同意(批准编号:441*****23009)。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现将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为解决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存在的33.8258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拟使用预下达规模33.8258公顷,来源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新增6531亩预支规模。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
《惠州市惠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的落实地块位于陈江街道青春村、东升村、胜利村、石圳村,潼侨镇光明村、宏村村,潼湖镇五村村、三和村,沥林镇英光村、山陂村,总面积为33.8258公顷。落实地块涉及有条件建设区23.0637公顷,限制建设区10.7621公顷,全部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其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使用的是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的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本轮规划(2010-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保持不变,惠城区、陈江街道、潼侨镇、潼湖镇、沥林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3月2日
六、公告方式:
在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网站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陈江街道办事处及其下辖的青春村、东升村、胜利村、石圳村,潼侨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光明村、宏村村,潼湖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五村村、三和村,沥林镇人民政府及其下辖的英光村、山陂村张贴公告。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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