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公示
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7号)《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川师校〔2023〕12号)文件规定,我校开展四川师范大学“专升本”相关工作,经校领导同意,现对《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834-*******。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跨校进入四川师范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7号)《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川师校〔2023〕1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一)“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立武 赵 波
副组长:王玉萍 王晓东 沙德康 马 辉 侯中太
成 员:潘开成 邹春芸 侯启鸿 杨 凯 周雪娟 余成红 安险峰邹 华 吴凤贤 牟 勇 邹玉泉 伍 毅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及四川师范大学要求制定学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审定上报四川师范大学的“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检查监督“专升本”工作实施全过程,研究处理“专升本”工作中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二)“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周雪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专升本”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方案
2023年3月12日前,我校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接收全日制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方案》(川师校〔2023〕12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专升本”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对满足免试录取条件学生的面试审核要求及“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我校将对“专升本”实施方案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报四川师范大学备案。
二、招生模式
我校是教育部对口支援、重点帮扶的学校,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教育厅协调对口支援我校的高校牵头单位,因此,我校2023年专升本录取学生可全部升入四川师范大学学习。
三、“专升本”计划总数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专升本”学生的计划控制在对应专业2023届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20%(涉及到小数时四舍五入)以内。
四、选拔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专升本”选拔对象
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我校与四川师范大学签订“专升本”协议,“专升本”对象为2023届全日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早期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应具备以下报名基本条件:
1.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未解除的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在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各专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的考核(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免试条件
2023年度“专升本”继续沿用往年的推荐免试政策,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由我校推荐免试:
1.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且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我校推荐、四川师范大学审核,可由四川师范大学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系部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2.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经我校推荐、四川师范大学审核,可由四川师范大学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系部“专升本”计划;
3.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1)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于本年度毕业,且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2)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以后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用学生所在系部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对达到毕业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施行统一考试、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名参考人数的20%,要占用学生所在系部所在专业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我校应严格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五、学生培养
“专升本”学生由录取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按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向录取院校缴纳费用,后续学籍管理、学生培养等工作由录取院校完成。达到录取院校毕业、授位条件的学生,颁发录取院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和数据的采集工作
我校对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专升本”考试办公室做好学生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并在四川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于3月11日将预审合格的学生信息导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
(二)“专升本”报名和缴费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使用学校报名信息采集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验证进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依次完成“信息确认”和“志愿填报”环节。
(三)审核及公示
考生报名截止后,我校指定专人登录专升本报名系统,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再次进行审查和核对。如需更正,务必于3月2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完成。对于已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含报考志愿)以及专科阶段在校期间专业课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须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缴费
根据《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革价格〔2022〕484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费为80元/生,由考生在专升本报名系统中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支付。
七、“专升本”考试
四川师范大学按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统一组织“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为四门(均为百分制),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升入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学生的基础课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鉴于各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材选用和教学安排的差异性,“专升本”选拔考试中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用我校确定的专科阶段在校期间专业课平均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4月20日9:00-11:00;
《大学语文》:4月20日12:30-14:30;
《大学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三)考试地点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今年“专升本”选拔考试地点安排在我校,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我校应加强考务人员的选派管理,凡应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组考工作。
“专升本”考试试卷由各我校安排专人(由保密人员和保卫干部组成)到四川师范大学领取;我校须负责试卷保管、分发和回收,在考试结束收齐试卷后移交给四川师范大学运送试卷工作人员。
考试期间,四川师范大学将向选送院校考点派驻指导监督工作组,加强“专升本”考试的监督巡查。
(五)成绩公布
“专升本”选拔考试统一封闭流水阅卷结束后,四川师范大学按“专升本”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课平均成绩计算“专升本”选拔考试总成绩并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三门基础课分数高的排名在前。四川师范大学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单科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情况书面通知我校,我校应及时通知到每位参考学生。
对成绩有疑问的学生,可在成绩公布期内向我校提出查卷申请,由我校统一查卷并回复查卷结果。逾期的学生,四川师范大学不予受理。
八、录取
(一)拟录取及公示
“专升本”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录取按以下规则进行:
1.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提前录取的学生在四川师范大学就读;
2.我校相关专业因生源不足导致招生录取计划剩余的,剩余计划将由四川师范大学统筹,用于录取相关优质考生;
3.凡存在考核科目缺考的学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录取院校和我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数据报送
录取院校将“专升本”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三)发放录取通知
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复后,由录取院校正式通知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问题
(一)我校报送的《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专升本”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应以“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信息为基础,并对特殊类别学生(如: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予以标注。我校要确保所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如因我校填报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错误,导致“专升本”学生无法进行学籍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我校承担。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我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学生须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专升本”学生必须编入四川师范大学的2021级本科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录取院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录取院校授予学士学位。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四)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放弃 “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须在8月31日以前提交书面正式申请,我校签字同意后连同“专升本”录取通知一并交录取学校存档;录取学校不为逾期申请放弃“专升本”资格的学生办理任何手续,所涉及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事项均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管理
为确保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设立举报电话:
纪检监审处:0834-*******
教务处:0834-*******
十一、未尽事宜,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和四川师范大学“专升本”文件要求,集体决策。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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