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河水电站3×3.2MW发电机组接入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杜河水电站3×3.2MW发电机组接入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杜河水电站3×3.2MW发电机组接入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山西杜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杜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招标。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已取得3×3.2MW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批复:本项目接入系统为杜河水电站3×3.2MW发电机组,利用已有杜河-李寨35kV线路接入李寨35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9.6km。
2.2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采购、施工及调试,竣工验收、质监、并网验收协调、质量缺陷责任期的保修、总承包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审定、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涉及本项目所有后续设计服务,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上述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及调试、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3)其他工作:负责本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相关服务;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前期未完手续及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应办理的有关许可、备案、验收、送电等相关手续。
2.3主要建设内容:
(1)本期线路从杜河水电站35kV李寨出线柜以电缆形式敷设至现有杜河水电站-李寨变电站35kV线路站外终端塔后,利用已有杜河-李寨35kV线路至李寨变电站外终端杆,以电缆形式接入李寨35kV站35kV母线侧。
(2)现有杜河水电站-李寨变电站35kV线路(长度9.6km)升级改造,更换金具、更换铁配件、更换导线(现有线径70更换为线径95),根据现场情况及运行安全需要更换部分水泥电杆。
(3)杜河水电站站内6kV母线改造,二段母线由现有的3号4号机组共用,改为3号4号机组为独立母线运行。
(4)杜河水电站站内35kV母线改造,现有一段母线改为两段独立母线,利用现有高压柜改造。
(5)杜河水电站站内10kV母线改造,现有一段母线改为两段独立母线,利用现有高压柜改造。
(6)新增35kV主变压器一台,容量为6300kVA,电压等级为35kV/10kV/6kV,35kV电缆接入两段母线,10kV由电缆接入两段10kV母线,6kV由电缆接入改造后的6kV三段母线;相应增加保护、测控装置并改造变电站后台。
(7)改造原有两台35kV主变压器高低压侧的接线及运行方式。
(8)办理相关手续在系统35kV变电站内扩建间隔一个、及相应二次部分。
(9)新建杜河水电站至李寨35kV变电站通信光缆(24芯ADSS)一条及李寨35kV变电站通讯系统扩容。
(10)改造、增加杜河变电站调控系统、通信系统、计量等设施。
(11)改造杜河变电站二次系统。
(12)协调国家电网: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退出系统变电站临时并网点并完成施工部分。
(13)协调水电自供区:协调办理相关手续退出水电自供区变电站及线路运行等事宜及相应施工部分。
2.4建设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南岭镇。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网、电力行业相关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专业要求。
3.3安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未竣工项目的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由符合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两家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携带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及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9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9时00分。
6.2地点:另行通知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8、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文辉
联系电话:035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杜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南岭镇
联系人:许建忠
联系电话:182*****026 182*****0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1层
联系人:董文辉
联系电话: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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