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的通知
三农〔2023〕95号
各有关单位: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林业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入库管理方案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自贸港乡村振兴三亚样板,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三亚实际,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保障和机制安排,以分级分类保障乡村产业项目用地用海要素资源,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促进乡村振兴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海南省、三亚市关于优化农业营商环境,加快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部署,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和结构调整,激发农业农村产业活力,确保我市有限的用地用海资源投向优质的、可持续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用实际行动打造自贸港乡村振兴三亚样板。

二、总体目标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林业局等部门根据申报情况每月定期会议及时确定三亚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要求,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且符合农业农村部“十四五”乡村产业融合工程建设项目、海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海南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全产业链培育发展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建设等要求,入库项目可优先在规划、用地计划、资金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通过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引导作用,逐步引导我市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范化、制度化、项目化。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方案目标。在制定并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库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全市现有及新申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中,遴选出一批符合三亚市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对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带动能力较强,投入产出回报较高的优质产业项目入库。针对这一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督办管理,通过重点项目的入库推进,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最终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适应三亚乡村产业发展实际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库入库及管理制度。

(二)明确项目类型。本方案所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指以大农业(农林牧副渔)为依托,通过高新技术对农业产业的赋能、三产之间的联动延伸、体制机制的创新等多种方式,将资金、技术、人才及其他资源进行跨产业高效配置,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休闲农业及其他服务业有机结合,形成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农村一二三产协同发展的优质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农业加工型(一二产融合):利用工业工程技术、装备、设施等改造传统农业,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方式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加工农业、植物工厂等建设项目。

2.农旅融合型(一三产融合):农业与服务业有机结合,发展种植养殖业的同时利用农业农村景观和生产活动,全方位开发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康养、科普、教育等建设项目。

3.接二连三型(二三产融合):农业加工业向三产拓展的旅游业项目,以生产过程、建筑风貌、产品展示为主要参观内容开发的体验项目,以及以三产文化创意活动带动农产品加工的建设项目。

4.全产业链型(一二三产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发农产品加工、生态休闲、农耕文明、旅游观光、文化创意、教育体验、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使一二三产业充分融合,充分体现生产保供、生态涵养、生活休闲等“三生一体”功能的建设项目。

5.其他类型:在农村地区以农业为依托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包括规模化、集约化但不涉及三产融合的单一涉农项目。

(三)明确入库条件。申请纳入三亚市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类型符合要求。项目类型符合本方案上述所规定的5种类型之一。

2.项目建设应符合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3.符合乡村产业规划。项目符合《三亚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及省、市乡村产业有关规划。

4.符合环保政策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确保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及区域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5.具有一定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属于农业加工型、接二连三型、全产业链型的项目投资强度(投资总额/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000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年度总产值/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000元/平方米/年;属于农旅融合型和其他类型项目投资强度≥2700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年度总产值/建设用地占地面积)≥3000元/平方米/年;税收贡献(年度纳税总额/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10元/平方米/年(外商投资项目外币投资额按即时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

6.具有一定示范带动。项目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达产后,每年带动三亚市本地农民≥100人,带动模式包括吸纳就业、收购农产品、订单种养、合作生产、入股分红、土地流转等(一种或几种模式均可),其中带动当地农户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至少1年)不少于20人(高新技术企业,可不需满足此项条件)。

(四)明确责任分工。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市区各级部门通力合力完成。项目入库按照“村级申报、区级初审、规划审核、部门论证、入库备案”的流程来处理。部门论证环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属地政府(管委会)共同完成,具体将参照市投资项目的相关标准,结合我市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若干评分标准项,如:产业导向、投资商综合实力、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用工人数、社会效益、生态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该项目的综合评分,达到一定门槛后,方可入库备案。入库后,将严格按照评分高低进行排序,依次保障产业用地用海指标(详见附件2)。

四、入库流程

入库流程按照村级申报、区级初审、规划审核、部门论证、入库备案的程序办理:

(一)村级申报。申请人将通过所在村委会盖章同意的申请资料,通过项目拟选址所在村(涉及跨村的,需所有村均同意实施该项目,然后由其中任一个村提出申请)向属地农业农村局提交入库申请,包括:入库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投资计划书、环评表、能耗表、初步选址用地红线图(CAD图)、规划布局图、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区级初审及规划审核。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入库条件,组织区农业农村、资规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以及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有关产业发展及建设用地规划等进行审查。区级初审及规划审核同意的,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材料须包括正式报送函及企业入库申请资料。

(三)部门论证。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区(管委会)提交的申请资料后,组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论证并出具论证意见。论证形式以资料审查为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投资人进行答辩。审查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入库条件,是否建议列入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范围。

(四)入库备案。对通过部门论证的项目,报请市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专班研究审议,审议通过的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并进行备案。

各区(生态区)收到申请人通过村(居)提交的入库申请资料后,应当场对资料清单进行审查。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资料清单;资料齐全的,应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初审符合入库条件的,应在出具初审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初审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入库条件的原因。

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各区(生态区)报送的入库申请资料后,不定期组织完成部门会审并出具会审意见。部门会审符合入库条件的,应及时报送市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研究审议。

市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研究审议同意项目入库后,市农业农村局应自同意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以正式文件回复项目拟选址所在区政府(生态区管委会)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五、优先及不予入库情形

(一)给予优先入库。满足入库要求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优先入库:

1.投资主体系已上市(含进入上市辅导期)的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海南省100强或全国(世界)500强企业。

2.投资主体拥有农业领域省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或省级经营专用品牌的企业。

3.投资主体系省级(含)以上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实施主体、承担过省级(含)以上农业公园、共享农庄和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承担单位。

4.农业加工型、农旅融合型和全产业链型等项目投资主体目前在三亚市已有固定的种植基地500亩以上,或养殖基地畜禽5000头以上,或养殖基地家禽存栏2万只以上。

5.带动本地农户500户以上,带动方式包括收购初级农产品、合作经营、入股分红等,其中带动当地农户稳定就业100人以上。

6.项目计划通过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废弃宅基地、闲置公益设施用地等综合整治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以租用、合作、联营等方式,发展乡村振兴产业的。

(二)不予入库。具有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不予入库: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往后年度有调整的,执行最新规定)。

2.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往后年度有调整的,执行最新规定)。

3.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项目。

4.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

六、入库管理

项目入库遵照“认真准备、随时申请、联合会审、及时入库”的原则。对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可优先在规划、用地计划、资金等方面享受支持政策。

对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项目,择优并按照项目成熟度和推进需要等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市投资促进局提请市重点项目联席会审议予以重点推进,并视情上报申请纳入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或申报省重点项目。

对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关于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三自然资〔2022〕11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项目评分依次优先落实用地保障。

对纳入三亚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的项目,拟选址所在村(居)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等有关单位要建立项目服务绿色高效通道,为项目投资审批、供地、报建等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项目获得建设用地后,由项目所在村(居)与土地竞得人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作为土地供应合同的附件。协议内容包括用地竞得人项目遴选时承诺的项目建设内容、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贡献、节能环保以及股权变更约束、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监管责任等相关条款。相关村(居)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投资方的投资计划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不按投资准入条件和投资协议书要求实施项目的主体,不得享受有关农业扶持和奖励政策。投资主体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投资产业和投资内容,确因客观条件限制需调整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退出机制

重点项目库建立后,将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入库项目的定期监测,项目建设期原则上每半年一次,项目建成后,每年一次。

项目建设期监测内容:对应项目方投资协议有关内容和完成时间节点;

项目运营期监测内容:对应项目投资方投资承诺内容,主要以审计年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强度、亩均产出、用工人数、社会效益、生态环保等方面。

项目监测实行红黄牌制度,非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监测不达标,给予黄牌警告,进行督办。连续2次黄牌,则第3次给予红牌,报市专班审议后,做退库处理,并保留追究项目方未履行投资承诺等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履职到位。为确保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入库及管理的顺利实施,成立三亚市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副市长张长丰任专班班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磊、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柯用春任副班长,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旅游文化广电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柯用春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雯宇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和市场信息管理科、政策与改革科、畜牧科、渔业科、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执行中的跟踪、协调、相关活动组织等。

工作专班和办公室成员单位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任务细化执行颗粒度,落实到人,强化跟踪督导,确保本方案执行高质量完成。

专班有关领导出现变动时,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不再单独下文通知。

二是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对接,确保工作交流无漏洞,工作落实无死角,工作措施无短板,形成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助力我市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宣传,高效投资促进。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建设管理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及三亚乡村特色资源禀赋,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产业兴旺。

四是定期会商,聚焦问题解决。对于乡村产业融合重点项目在项目前期及建设期间所遇到的问题,属地政府能解决的,要及时加以解决,属地政府解决不了的,要定期向专班报送,并提请专班会议研究。要梳理专班会商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类共性问题,聚焦问题解决,整理解决经验形成规范处理流程,并在类似问题的处理中形成规范操作推广。最终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操作流程,加快其他项目类似问题的推进解决。


附件:

附件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书

附件1-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评分表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3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相关稿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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