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服务的市场比选通告
关于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服务的市场比选通告
各服务提供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营造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水利厅现拟委托一家服务提供商开展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宣传。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服务提供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
3.服务提供商应具有相关水利宣传经验。
4.服务提供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服务提供商具有运营新媒体工作经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内容
围绕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对我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的主题活动、水法治文化宣教及保护“母亲河”成效进行宣传,宣传形式不限于视频、图文。
1.视频制作。运用多种拍摄手法与创意剪辑制作并宣传视频,视频数量不少于10部:成片需画质清晰,剪辑制作流程专业规范,作品内涵及质量上乘;水周期间运用网站、微信、抖音、视频号、快手等各新媒体平台全方位推送视频,展示活动成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短信发送。世界水日当天通过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宣传标语短信,数量不少于100万条。
3.画册制作。整理汇编2023年全省“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系列活动开展情况等相关内容,经图文排版汇编印制成册。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按项目内容提供报价文件,体现项目策划、思路创意、成片效果、响应时限等内容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范围应控制在25万元以内。
2.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服务提供商公章,装订成一册、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4.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报价文件应于2023年3月14日17:30前送至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613室 薛有浩,联系电话138*****0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福建省水利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2023年3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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