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

张家界市永定区“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


十三五以来,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关心监督下,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永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张家界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化改革创新,奋力拼搏进取,全区民政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取得全面进步,圆满完成了“十三五”预期目标任务,促进了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十三五”民政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局始终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优先安排、重点推进各项“为民解困”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前,建立完善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临时救济和社会救助为补充,优惠政策为辅助,社区组织为依托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十三五以来,已完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平台24个,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有效保障了城乡绝大多数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有力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城乡低保保障水平逐年攀升。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张家界市永定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操作,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扎实推进了“分类施保”,因重病、重残和其他情况加剧困难程度的低保家庭得到重点照顾,为贫困群众构筑了最后一道“安全网”,并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350元/月提高到目前的65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1980元/年提高到目前的5304元/年。全区每月救助城市低保对象0.26万人左右,救助农村低保对象0.9万人左右。

3.特困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现有特困供养对象总数为2217人,其中分散供养对象1462人,集中供养对象755人,供养标准分别由2015年的3300元/年(分散)、6600元/年(集中)提高到目前的5184元/年、8064元/年,分别增长57.1%和22.2%。确保特困供养对象的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

4.临时生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大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将符合临时救助和救急难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减少因病和遭遇各种临时性、突发性事件及其他特殊原因而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致贫返贫的发生。五年来,开展临时生活救助*****人次,发放资金8977.24万元。

5.强化了救助站服务意识。我区现有救助站1个,床位72张。近年来,救助管理工作在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的基础上,着力向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方向迈进,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设施,规范救助管理措施,强化救助服务意识,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五年时间累计街面救助4490人次及站内滞留人员救助,共支出救助资金951.01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1.养老服务格局不断完善。积极开展城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强了对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管理,加大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了多渠道、多形式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改善老年人居住和生活环境,全区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为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以来,新增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169个,改扩建敬老院5所,现有养老床位3310张。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已达3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30%。

2.保障特殊对象权益。建设儿童之家258所,投入资金343.86万元。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并建立标准增长机制。

(三)城乡社区建设稳定推进

积极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工程,整合社区资源,打造精品社区,丰富社区居民生活,帮助社区孤寡老人,加快社区现代化建设进程。社区硬件建设规范,达到五室(办公室、图书室、娱乐室、警务室、计生室)一平台(居务服务平台)标准,并全部实行了网络化办公。严格按要求设置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人员,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在社区“全覆盖”,不断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办事大厅的窗口服务,把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为承接政府职能、服务居民的良好平台。十三五以来,共建立城市社区服务站4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到71%,新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163个。城市社区建设功能得到了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四)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

积极发展各类民间组织,依法做好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十三五以来,新登记社会组织161家,全区现有各类社会组织367个,其中社会团体15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5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到7.9个。积极推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组织公益性发展,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支持和引导社会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充分发挥社团、社工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创新活动方式,组织社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民间组织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有所提高,服务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有序参与有效覆盖城乡的社会组织体系基本形成。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在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支部79个,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基础。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积极推进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全区社会组织建设更趋规范。

(五)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专项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方式朝着“服务型”方向的转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管理标准,不断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1.提高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质量。规范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实现了由登记管理到登记服务的转变,更加体现了人文关爱,切实保障了婚姻当事人、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几年来,没有办理一起违法登记业务,登记合格率为100%。同时实行政务公开,将登记结婚、离婚、收养等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提供资料等公开,实现了操作程序合法规范。

2. 切实加强了孤儿保障。组织专门力量对散居孤儿、单亲家庭遗弃和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进行详细摸底,五年来,纳入孤儿供养9461人次,并按时发放孤残儿童生活补助费2865.08万元。

3.殡葬改革逐步推进。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殡葬改革,提倡遗体火化,殡葬遗体火化率逐年提高。殡仪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到目前,已建成公益性公墓5处,投入资金210万元。投入7500万元新建的永定区三望坡殡仪馆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附属工程消防通道、绿化、亮化、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强电及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项目,预计2023年6月完工后投入使用。

4、残疾人福利工作不断加强。2016年永定区制定了《永定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保障范围,补贴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2020年的65元,增长了30%。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3394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范围,5328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五年来,共发放补贴资金2545.34万元。

(六)注重民政队伍机构建设

对全区各民政服务机构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实行软硬件设施改造。逐步配齐了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了为民服务能力。开展了民政业务法规学习,实施了分期和不定期业务培训,加强了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干部职工素质普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在为民服务、构建和谐、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和保障“十三五”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时期,永定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富裕活力美丽幸福新永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聚焦主业,弥补短板。突出织密筑牢最底线的民生保障网,突出强化优化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体系,突出深化最基层的社会治理方式,突出提升最基础的专项行政管理质量,彰显民政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时代性。着眼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

改革创新,科学发展。积极推进各项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创新供给、提质增效,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民政事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效率。加强部门间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统一领导,多元参与。在区民政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形成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制定政策、出资引导、服务监管职责,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全面放开民政工作领域,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的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民政事业发展格局。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永定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水平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全面涵盖“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形成管理法治化、服务社会化、工作标准化、手段信息化、队伍专业化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民政事业普惠、智能和便利的特色更加突出,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跨越,民政事业现代化征程实现顺利开局。

(四)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1.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稳步推进区养护楼公建民营,逐步探索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及居家养老等业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十四五”期间力争打造一个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一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和一家省级智慧社区示范养老服务示范项目;继续实施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扩大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保障标准。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根据养老市场需求,统筹做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现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37张;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能力建设,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医疗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100%全覆盖,乡镇100%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和政府补贴制度,鼓励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打包,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争取实现区域内的社区养老服务统一标准、统一运营。

3.补齐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完成三家馆、合作桥等乡镇(街道)敬老院扩建、迁建工作;建设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中心800张床位,失能失智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加大养老项目招引力度,引进全国知名养老、医护等机构,围绕健康养生、医疗保健、休闲度假等产业功能布局,实现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4.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全区养老机构监管平台,加强养老机构和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的日常监管力度;建立星等级与运营补贴挂钩制度和运营补贴绩效管理制度,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定期组织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100%;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志愿服务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行集约化运作、项目化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建设。

5.加快推进残疾人福利工作。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规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起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积极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是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改进救助手段。建立困难群众基本信息数据库,完善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整合民政、应急、医保、教育、住建、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的办法措施,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互联网+救助”,使困难群体公平享受救助待遇。不断推进和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深入实施,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2.完善救助政策。探索完善社会救助标准量化确定机制,建立有利于保障不同困难人群的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完善各项救助政策,探索制定与家庭规模、结构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和与促进就业政策联动的救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医疗、教育、住房等单项救助政策的范围,逐步体现救助政策的“梯度效应”,不断完善核对平台系统数据,健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凡救助、必核对”的要求,体现公平公正的救助理念,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注重做好救助与其他保障政策之间的有机衔接,搞好申请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特困救助、廉租房补贴等救助资金的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继续做好全区所有的乡镇街道联网并使用张家界市低收入认定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效率,让真正困难的群众早日得到救助。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培育发展居民服务类、文体活动类、公益慈善类、参与基层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力争“十四五”末,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

2.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向“有效”转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公益”服务品牌建设。探索采取居民点单、民政局派单、社会组织接单、群众评单的“四单”服务模式,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和关爱帮扶活动。着力破解为困难群众服务供需脱节的难题,实现社会组织在时间、空间和内容上与服务对象的无缝对接,增强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3.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进一步压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的监管职责,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力争“十四五”末,80%的社会组织每年年检前进行专业审计。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不规范问题集中排查整改、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等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多种方式不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4.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依托,注重社会组织孵化、赋能作用,不断引领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推动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策,力争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项目进行归口管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增强社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意愿和能力。

四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

适应城乡规划体系布局要求,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促进城乡规划与行政区划相协调。加大力度,全面完成市城区、乡镇(街道)地名标牌和农村住户门牌的设置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边界线联合检查力度,实现对行政区域界线的长效动态管理。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适时编制出版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等地名成果资料。

五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为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1.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机构达3A级以上,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规范执法程序,为当事人提供网上预约服务,家庭辅导服务,结婚颁证服务;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工作有序透明;完善办公设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形象。

2.不断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全面推进惠民殡葬,惠民政策覆盖面达到100%。二是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治丧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殡葬服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新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装率达到60%,启用三望坡公益性陵园和殡仪馆进入运营中。四是大力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群众丧事简办、文明治丧。

3.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转型升级。在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基础上,强化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

4.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健全由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教育、公安、卫健、司法、财政等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牵头协调、监督管理,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走访建档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切实履行民政部门监护兜底职责。

六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实效

1.加快构建多元、多层、多样的服务网络。社区服务日益完善,建设一批服务大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服务和福利设施,健全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形成覆盖全体社区居民、内容完备、机制灵活、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体系。

2.推动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治理格局。深入推进政治、德治、法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促进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村(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群众自治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专业社会工作队伍逐步壮大,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促进社会安定有序。

3.基本健全协调、协作、协同的民政工作机制。增强民政工作的开放性、融合性、科学性,提高民政综合统筹能力,形成综合协调有序、部门协作有力、社会协同有效的工作局面。

4.全面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新型社区。在总结全省及我市智慧社区试点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科学、实用、高效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力争社区所有公共服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同时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5.基层社会管理类指标。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100%;村(居)委会办公及综合活动用房达标准化要求;社会工作者数量达500人以上;社区志愿者人数达10万人以上。

七是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坚持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分布实施,加快民政项目建设,形成储备与实施良性循环。加强重点项目实施,“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养老、殡葬事业、公共福利等民生领域,谋划推进一批重大项目。

1.永定区三望坡殡仪馆。续建永定区三望坡殡仪馆,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设治丧厅、仪容区、管理服务用房、火化区等内容,总投资7500万元。

2.永定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计划新建建筑面积2578㎡,设置床位120张,总投资1000万元。

3.永定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在全区新建1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总投资5000万元。

4.永定区乡镇集中治丧点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在全区新建10个乡镇集中治丧点,总投资2000万元。

5.永定区养老服务机构新建。全区共计划新建10个敬老院(三家馆乡、合作桥乡、沅古坪镇、谢家垭乡、天门山镇、沙堤办事处、茅岩河镇、枫香岗街道、西溪坪街道、阳湖坪街道、),规划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设置床位650张。总投资*****万元。

6.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对全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施改造升级,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发挥规划在民政履行政府职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创造规划实施的必要条件和良好环境,强化规划组织实施,努力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评体系,定期听取民政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民政重大事项,及时解决民政事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加大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权利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督同步加强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务服务、健全法制保障体系。持续优化服务,为相关社会主体、市场主体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加强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善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形成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是拓展资金投入渠道。创新多渠道、多形式的民政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机制。积极拓展社会资金来源,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进入民政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局面。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采用共建民营专业化模式,对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评估、监督和管理,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能。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民政部门党的建设,教育干部职工树牢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守牢廉洁底线,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有计划、有层次的对民政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水平。建立人才保障机制。落实民政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鼓励民政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

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民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