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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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项目编号:MXGC-2023-002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或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7层7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XGC-2023-0020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4.0万元
最高限价:12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6.516.5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法医检验鉴定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16.516.5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法医检验鉴定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45.545.5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痕迹鉴定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45.545.5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痕迹鉴定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0个月或项目预算全部使用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五)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业务范围要求。(六)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须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 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或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7层702
方式:(1)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进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现场领取。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2)①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进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回传至*********@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0020--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负责人确认支付信息。②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③供应商通过邮件确认已收到磋商文件,完成获取磋商文件流程。文件费的发票可在开标时到代理机构领取或由代理机构邮寄送达。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报名材料: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7层702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7层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同一类鉴定项目的两包兼投不兼中。即第1包和第2包兼投不兼中;第3包和第4包兼投不兼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铭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7层702
联系方式:186*****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勇
电 话:186*****27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铭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鉴定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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