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试剂耗材(实验用气体、微生物及植物检疫试剂、化学试剂、分子生物学试剂)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试剂耗材(实验用气体、微生物及植物检疫试剂、化学试剂、分子生物学试剂)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试剂耗材(实验用气体、微生物及植物检疫试剂、化学试剂、分子生物学试剂)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5-234*****0018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动植食中心试剂耗材(实验用气体、微生物及植物检疫试剂、化学试剂、分子生物学试剂)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实验用气体 | 30 | 30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微生物及植物检疫试剂 | 20 | 20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3包 | 化学试剂 | 23 | 23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4包 | 培养基及分子生物学试剂 | 22 | 22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次采购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包具体采购金额根据采购人实际业务情况而定(因政策及业务变化等不可预知原因使得采购内容及金额发生变化,磋商供应商应有风险意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6)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2)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承诺书。(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信用良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开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提供2023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8)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一包(实验用气体)(9)供应商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一包(实验用气体))(10)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三包(化学试剂))(11)供应商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委托具备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运输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三包(化学试剂))(12)供应商须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三包(化学试剂))(13)供应商须具《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限第三包(化学试剂))(1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非进口产品声明函)。(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6)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竞争性磋商承诺书”。(17)本项目总报价不得高于(第一包:30万元、第二包:20、第三包:23 、第四包:22万元),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磋商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磋商文件密封在一起)。供应商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帐 号:441*****010071*****6866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张轶辰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张轶辰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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