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城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项目征集的公告
金堂县城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项目征集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圈强链、绿色低碳、乡村振兴和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部署及市人社局“1663”工作思路,依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培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61号)文件精神,将支持重点企业自主开展订制化职业技能培训。现面向我县重点企业征集一批高质量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围绕我县晶硅光伏、新能源、新材料、应急、通航等重点产业领域大型企业、重点企业或链主企业自主开展订制化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方案由企业自主安排、量身订制,需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要,精准对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需求,以解决企业生产现实技术技能问题为目的进行设计。培训工种需为企业关键岗位或核心工种的“急需紧缺”单项职业技能,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实操训练,其中技能实操训练课程应不低于总课时的50%。培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每个班参训人数不超过30人。企业可一次性申报多个项目。
二、申报主体
县域内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初审:审查申报企业是否为我县重点产业领域大型企业、重点企业或链主企业;征集培训项目是否精准对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需要,是否以解决企业生产现实技术技能为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和组织方式等方面是否精准细分、完整合理。
(二)项目评审: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初审通过的培训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名单后纳入培训计划统一实施。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31日17:00结束
申报地点:金堂县十里大道二段89号金堂县人社局507就业培训和技能人才服务站
联系电话:********
附件:成都市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培训实施办法
金堂县城乡创业和农民工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成都市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企业订制班”
培训实施办法
为支持成都重点企业自主开展订制化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训对象
成都市重点产业领域的企业参保职工。参加培训的企业职工原则上应在成都市参保,未在成都市参保的,其工作所在地或培训全过程应在成都市区域范围内进行。
二、培训项目
培训项目名称由企业通用名、职业(工种)和单项职业技能构成。如:领克汽车(汽车装调工、整车性能调试职业技能)。“企业订制班”采取小班制教学,每个班参训人数不超过30人,培训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企业可一次性申报多个项目,按计划分步实施。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企业自主安排、量身订制。但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岗位需要,精准对接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需求,以解决企业生产现实技术技能问题为目的进行设计。培训职业(工种)应为企业关键岗位或核心工种,培训内容应用“急需紧缺”单项职业技能,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技能实操训练,其中技能实操训练课程应不低于总课时的50%。
四、培训组织
“企业订制班”培训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基础上,由所在企业统一组织,通过企业指定或招标遴选确定承训机构,以“校企合作”方式共同实施。
(一)承训机构。承训机构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相应培训资质、培训条件和正常经营的职业(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机构中择优选择。培训实施过程中,企业主要承担线下技能实操训练。承训机构主要承担线上或线下理论知识学习。具备条件的承训机构也可承担线下技能实操训练。
(二)培训模式。根据企业职工培训特点,“企业订制班”按照“工学结合、弹性学制”培训模式,可采取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实操训练与“师带徒”岗位培训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其中:线上理论知识培训课程不高于总课时的30%,脱产实操训练不低于总课时的30%。
(三)培训要求。提供线上自主学习的培训平台应满足“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提供完整培训记录与考核结果。线下集中培训应有签到记录和培训照片。实操训练场地应配备实操实施、设备和指导老师,培训时间可根据培训计划和学员需要,灵活进行安排。
五、项目确定
(一)项目申报。“企业订制班”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按季度进行申报。由企业向生产经营或实际培训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职工培训“企业订制班”项目申报表(附件1)
(2)技能培训方案(含资金使用计划)
(二)项目确定。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初审通过后,应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培训项目逐一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形成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纳入培训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项目实施。“企业订制班”纳入培训计划后,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及时通知企业按培训方案组织培训,并及时将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实现实名制管理。培训过程中,企业应及时收集学员名册、培训签到、授课记录和培训照片等培训资料,建立培训工作台账。
六、补贴申报
(一)补贴标准。“企业订制班”补贴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培训项目申报情况,经综合评审后确定。具体标准可参照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现代服务业不高于每人4000元、现代制造业不高于每人5000元。理论培训每人每天不高于100元、实操培训每人每天不高于150元”标准,按照每天8学时进行核定。
(二)补贴申报。企业完成培训任务、考核合格并经项目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成都市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3)
(3)培训项目验收情况表(附件4)
(4)培训佐证资料(培训方案、授课记录、培训照片、学员签到册,以及第三方出具的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等)
(三)审核核拨。“企业订制班”培训补贴资金分段进行拨付。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先拨付70%补贴资金,其中:平均参训率、合格率达到90%及以上的足额支付;低于90%的按人头进行扣减。培训结束3个月后结算剩余30%培训补贴,其中:参训人员90%及以上仍在岗的足额支付;低于90%的按人头进行扣减。补贴资金拨付前应公示5个工作日。
七、监督管理
(一)培训抽查。培训过程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其中:线上培训应抽查不低于10%参训人员的学习记录;线下培训每个培训周期应开展不少于3次实地抽查。
(二)项目验收。培训结束后,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培训项目进行验收。通过查看申报资料、培训记录和电话回访等手段,对培训完成情况和学员满意度等进行调查。其中:回访人数应不少于参训人数的30%。
(三)资金审计。各区(市)县人社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按年度对培训补贴资金进行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该发放的补贴资金及时追回,对涉嫌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企业职工培训“企业订制班”项目申报表
3. 培训学员花名册
标签: 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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