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玉环县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设计)已获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4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玉环县档案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为玉环新城(漩门二期)文化广场区块(BXE035-0102地块),位于玉环经济开发区南区北侧,地块西侧为漩港路(宽度42米),南侧为港南大道,北侧靠临玉环湖。拟在地块内建一幢三层高的综合楼,总投资估算为8650万元。一期总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其中包括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室用房,附属用房等,并考虑二期建设预留地),项目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照明景观设施等。规划总用地面积2618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50%,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2 招标内容:建筑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水、电(含弱电)、智能、消防工程、暖通(含通风、排风、新风)、钢结构(如有时)、幕墙(如有时)、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室内装修、室外及管线工程、停车场等规划部门标注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以及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并无偿配合本项目的其它专业设计人(如配变电站设计等)。
2.3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第二中标候选人付给方案补偿费 3万元(人民币),其余达到招标人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 2 万元(人民币)。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不予支付补偿费。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4质量要求:方案成熟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企业,并且有配备相应的设计人员。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资格要求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6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交易员凭交易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拟派的其他设计技术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作品证明文件、体现投标申请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以及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上述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5.投标资格确定
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及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审,以投票的形式选定不少于五名的投标人(如报名单位不足五家的,则审查和评审合格的全部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则重新组织招标)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未入选单位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办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档案局 招标代理: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代理项目负责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7*****099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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