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3年G344线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段等3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3年G344线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段等3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3年G344线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段等3项公路

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3年G344线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段等3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度项目库计划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下发吴忠分中心G338线红寺堡柳泉乡至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段预防养护等11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5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2023年G344线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段等3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境内。

2.3项目概况:1.G344线K2100+000-K2118+410段(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计18.41km预防养护工程;2.G244线K242+000-K262+345段(古峰庄-宁陕界)计20.345km预防养护工程;3.G338线K1427+300-K1427+763段(永生物流园区-花马池镇北园子转盘)和G344线K2194+310-K2197+674段(金积电厂至梁湾金积大道路口段)计3.827km安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

A组: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7月18日,计90日历天。

B组: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6月18日,计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2个组别(A组、B组),共划分为3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表。

组别

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

A组

1标段

1.G344线K2100+000-K2118+410段(红寺堡区墩墩梁-红寺堡区红崖村)计18.41km预防养护工程:路面加铺3.5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3.5cm蓄盐类抗凝冰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加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2898㎡,粘层油******㎡,病害处理中铣刨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铣刨5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回填4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回填9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恢复热熔标线8040.3㎡等。

2标段

1.G244线K242+000-K262+345段(古峰庄-宁陕界)计20.345km预防养护工程:路面加铺3.5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桥面加铺4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4992㎡,粘层油******㎡,病害处理中铣刨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7832㎡,铣刨5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3㎡,铣刨9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95㎡,回填4cm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630㎡,回填8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7119㎡,回填9cmAC-25C粗粒式沥青混凝土278㎡,恢复热熔标线9822.7㎡等。

B组

1标段

1.G338线K1427+300-K1427+763段(永生物流园区-花马池镇北园子转盘)和G344线K2194+310-K2197+674段(金积电厂至梁湾金积大道路口段)计3.827km安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新建11块标志牌,恢复热熔标线4774.3㎡,清除标线2864.6㎡,拆除路侧护栏246m,拆除中央分隔带护栏208m,新建路侧护栏268m,新建中央分隔带护栏6672m,轮廓标187个,防撞桶2套,可导向防撞垫10套,爆闪灯2套等。

注: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仅供招标参考,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A组: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组: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采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投标的投标人,资质证书中从业范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财务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各标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企业业绩

A组: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年至投标截止之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A组1标段、A组2标段提供的施工业绩合同金额应不低于700万元)

B组: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B组1标段业绩合同金额应不低于150万元)。

企业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0年3月10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A组: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B组: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0日起向前计算3 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本项目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同时对2个组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同一投标人在不同的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则推荐中标标段的确定原则:(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第3.6款内容: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1)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但应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且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则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①首先必须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②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数量合计后,由多到少进行排序;③业绩合计后数量相等时,按照业绩合同价总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④排序确定后,只选取排名前2名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信封开标环节并进行标段随机分配信封标段分配及评审。(2)B组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主管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的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3月16日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注: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组内所有标段进行报名,才被认可为成功报名的投标人。

4.3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对应组别内全部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A组投标人须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函)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A组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A组投标处理。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4.4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现场电子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随机分配到组别中某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当出现不能平均分配的情况时,通过电脑随机确定余数所在标段。

4.5A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7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4.8修正第4.1款内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西部CA客服部,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吴忠分中心

地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 675 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53-*******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林平、王芬

电话:0951-*******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3/10 17:45:04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3/10 17:45:17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养护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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