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ZMY-WLJT-20230308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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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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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全长9公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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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
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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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3-10 08:30到2023-03-14 18:0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原件 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
安全考核B类合格证原件劳动合同和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中心出具的
2022年8月-2023年1月的参保明细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原件备查,否
则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 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整,
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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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3-20 09:30
递交方式:书面投标,现场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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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3-20 09:3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学苑宾馆南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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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文化
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 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
标。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起点为连接段道路与环云台山大道交叉口,终点至渔湾大桥
2.1.2建设规模:全长9公里
2.1.3招标控制价: 1671457.42元,高于此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2.1.5 其他: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环云台山大道自行车道修复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条件属于资
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
上资格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
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
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
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
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
超过5年的。
3.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
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
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
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21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
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外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623
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连建发
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
责人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在
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8
月-2023年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
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6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
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按
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人员配备要求提供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信息。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
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
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
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
的期间。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
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
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
神。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
核B类合格证原件劳动合同和执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社保中心出具的2022年
8月-2023年1月的参保明细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原件备查,否则不予
接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4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
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整,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叁万元整
户名: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连云港朝阳路支行
账号:1107030009280051493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内。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
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财务科自行换取。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
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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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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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连云港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展竹路北侧花果山大道东侧
联 系 人: 史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1206号办公
联 系 人: 季工
电 话: 0518-85805869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