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FSGK*******-1

项目名称: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鲜品除杂机2台、清洗风干提升一体机2台,提升机4台,网带热泵烘干流水线4条,移动厢式热泵烘干机14套,扬把除尘脱梗机1台,枸杞大小分级机1台,枸杞色选分级机1套,全自动称重包装机1台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5月20日设备开始供货,到2023年6月15日安装、调试结束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到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登录查看公告。
(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供应商”会员注册, 会员注册后即可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手册见公共资源网服务指南,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精河县

联系方式: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隆泉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方式:0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秋红

电 话:0909-*******







附件信息:

  • BZFSGK*******-1精河县枸杞产业发展中心日处理50吨鲜果烘干中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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