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某部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采购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采购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排泄物的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某部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18: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45下午:14:30 至 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31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 | ||
预算金额 | ¥3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助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助理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K16-F1009
项目名称: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采购公告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四个区域共有化粪池66座,污水管线约8800米。服务内容包括:营区内化粪池及污水管线发生池满、堵塞等故障时,服务企业需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到场处理并解决,且服务企业须保证每季度对营区内化粪池及污水管线进行见底清掏挖渣一次。清掏残渣及时外运,并按环保要求合理处理。
项目预算:35万元/每年(原则上不再增加额外费用,如有不可预见情况,逐项单独上报审批通过后实施)。
服务期限: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服务企业表现情况由使用部门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预算:35万元/年(原则上不再增加额外费用,如有不可预见情况,逐项单独上报审批通过后实施)。服务期限: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服务企业表现情况由使用部门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处理化粪池清理、管道疏通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一个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关于“化粪池、排污管道”的具体日常处理方案、人员安排、设备安排等;
(八)投标人须自备施工车辆(疏通吸粪车),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彩色复印件,发票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发票原件现场核查;
(九)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揽过化粪池清掏项目2个的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十)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十一)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十四)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十五)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45,下午14:30至17:4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方式:线上发售或者线下发售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化粪池、污水管线清掏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16-F1009
三、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四个区域共有化粪池66座,污水管线约8800米。服务内容包括:营区内化粪池及污水管线发生池满、堵塞等故障时,服务企业需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到场处理并解决,且服务企业须保证每季度对营区内化粪池及污水管线进行见底清掏挖渣一次。清掏残渣及时外运,并按环保要求合理处理。
项目预算:35万元/每年(原则上不再增加额外费用,如有不可预见情况,逐项单独上报审批通过后实施)。
服务期限: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视服务企业表现情况由使用部门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处理化粪池清理、管道疏通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七)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制定一个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关于“化粪池、排污管道”的具体日常处理方案、人员安排、设备安排等;
(八)投标人须自备施工车辆(疏通吸粪车),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彩色复印件,发票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发票原件现场核查;
(九)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揽过化粪池清掏项目2个的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十)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十一)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十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查询截图或声明加盖公章;
(十四)非联合体投标,投标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十五)承诺不分包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3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11:45,下午14:30至17:45。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jzcgs******@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月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4月2日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助理/杨助理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部门:吕参谋(010-********)
纪检部门:李干事(010-********)
我们广泛征集违规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供应商掌握有关线索的,可向监督部门反映。
2023年3月1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某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王助理01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助理
电 话: ********
标签: 化粪池、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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