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原粮及原煤卸车业务外包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原粮及原煤卸车业务外包项目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原粮及原煤卸车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3-FW-0016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原料卸车、原煤卸煤等业务进行外包,详见招标范围。招标人现委托的劳务公司具体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基本情况,年均86人,最高峰140人,最少68人,具体以合同到期日实有人数为准。
2.2招标范围:为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卸粮、卸煤及其相关工作业务外包,详见附件。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2.2.1 原粮卸车:
2.2.1.1 工作区域:具体包括厂内筛混、烘干筛混、烘干净化及4条卸车线、4个露天堆场、10套筛混装置、2座钢罩棚,16座散粮库,平均每日生产用粮5800吨左右,采购运输汽运、火运方式不定,全部需采用人工卸车。
2.2.1.2 工作范围:(1)上述工作区域内服务方负责汽车、火车卸车的同时,及开关粮车箱板,清扫粮车箱底,负责周边散落原粮和粮车厂内行驶路线掉落原粮的卫生清扫。卸车时间每日8:00-24:00,根据收购计划,有必要时要24小时卸车。(2)负责筛混装置清灰工作和堆场卸粮、卷扬机看皮带工作。(3)原粮净化返杂。(4)原粮在卸车线净化后产生的轻杂由叉车(不在本合同内)运到乙醇01单元或07单元,需要人工将轻杂回填到生产装置,杂质数量不定,基本不超过原粮总量0.5%,工作时间每日8:00-24:00。(5)原粮筛混接杂、返杂:原粮在筛混环节产生的杂质,需要人工接袋、码盘,轻杂由叉车运到乙醇01单元或07单元,需要人工将其回填到生产装置,轻杂数量不定,基本不超过原粮总量0.5%,工作时间每日8:00-24:00;大杂接袋、码盘后,叉车统一摆放。(6)负责协助粮温监测员取样作业,根据原粮库存情况,堆场、库房、钢罩棚内的粮食粮温监测工作实时开展,发现有温度异常的,需要人工进行取样化验分析,严重的需要多人进行挖掘取样,工作时间每日8:00-16:30,工作量较少。
2.2.1.3 以及其他临时性的与卸车、环境清理等有关的工作。
2.2.2 原粮苫盖及晾垛:每年根据需要,可能在堆场进行适度大堆存粮,因此需要苫盖以及拆盖粮垛苫布及折叠收存苫布。
2.2.3 拆打墙子:根据存粮需要,需要人工对堆场、库房、钢罩棚进行搭建原粮墙存粮,待原粮出库使用前需要将墙子拆除,工作时间每日8:00-24:00,工作量较少。麻袋打墙标准为双层顺码每米5元。如果需13个麻袋高(下面10个高是双层的,上面3个高是单层的),则该墙1延长米折合6标准米,拆墙子1延长米折合4标准米。
2.2.4 清仓作业:公司18座钢板仓根据储粮、生产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清仓作业。每次清仓作业大约需要作业人员9人,监护人员1人,现场管理人员1人,根据原粮品种、原粮保管时间等清仓所需时间不定,工作时间8:00-16:30。
2.2.5 散积物料卸车:根据生产需要,有部分固体物料需要卸车,如尿素、编织袋、酵母等作业:到货时间不定,工作量不大,工作时间8:00-17:00。
2.2.6 原煤卸车
从煤炭运输车辆进卸煤装置室,一直到卸车后牵出卸煤装置室全流程、全区域卸车服务。年卸煤量约55万吨。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2.2.6.1 开、关卸煤沟大门,每次进车需开关一次,年约400余次;
2.2.6.2 开、关火车厢门,捆绑锁固车厢门,每年需开关车厢门10万余个,(每节车厢对开大门左右各一,下翻小门每侧6个);
2.2.6.3 协助质检人员取煤样。根据来车批次,每批取样约40kg,全年估算约850批,取样重量34吨;
2.2.6.4 使用螺旋卸车机机械卸煤,冬季使用截齿卸车机卸冻煤;
2.2.6.5 人工清扫火车厢邦、底。
2.2.6.6 清理卸煤装置室区域内火车道线。每批卸煤清理道线约160米,全年清理约13.6万米;
2.2.6.7 储煤场煤堆苫盖。根据存煤量占地面积,每次覆盖约*****平米不等,每年覆盖~6次;
2.2.6.8 以及其他临时性的与卸煤、环境清理等有关的工作。
2.2.7 其他临时性工作。
2.3服务地点: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本次招标针对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招标,按预估量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进行报价。费用中包含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企业雇主险、团体意外险、劳动保护及工机具等,每月按实际业务发生量进行单价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见报价表。
2.7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5日内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范围应包括装卸搬运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在吉林市设有常驻办公机构,须提供办公地点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3.3 投标人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须提供连续三年(2020年1月~2022年12月)为企业提供相关业务外包服务的业绩,每年不少于1项,每年业绩的签约金额不少于300万元(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2022年12月提供外包服务的合同),需提供上述服务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提供发票额度需达到该合同额度50%以上,发票必须清晰无遮挡在网站可查验,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中应体现服务内容及用工人数,服务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3.4 投标人须提供行政管理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包括项目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管理、考勤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及日常考核等内容。还需制定维稳应急工作预案。
3.5 投标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持证安全管理人员,协助我公司进行相关的安全管理。
3.6 投标人须对提供服务的总体目标、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对所提供的生产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与环境责任保证全部承担。
3.7 投标人须提供工作预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内容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进度、维稳应急工作、安全管理实施及应急等。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11 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招标行为,没有发生较大劳务纠纷或社会稳定问题,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感。
3.12 其他要求:
3.12.1 投标人必须对方案完全响应,上述条款中包含的资质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12.2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服务保证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投标人提供的用工服务方案中必须满足于实现制定的服务标准,并协助招标单位做好维稳工作。投标人应对提供服务的质量、相关责任等做出承诺,并提供管理方案及公司业绩情况。
3.12.3 由于招标人签发的对服务方案变更的提议或建议,并不能免除投标人认可本服务标准所有要求或履行承诺时的任何责任。
3.12.4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包业务转包他人,如发现有转包行为,项目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13信誉要求
3.1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13.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3.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13.7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14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
3.1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23-3-10 20:00:00至截止时间 2023-3-16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3-3-22 8:3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 开标时间:2023-3-22 8:3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现场开标地点: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开标室。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432-********
传真:0432-********
电子邮件:jh_whwei@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
电子邮件:jh_zbfs2@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8.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招标失败转其他方式采购,由成交人承担。收取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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