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律师事务所二级库集中招标.(二次)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律师事务所二级库集中招标.(二次)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二级律师库集中招标(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3-XJT12-FK001-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新疆塔里木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资金来自上述各单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为防范法律风险,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拟通过招标方式遴选二级律师库入库律师事务所,本轮入库名额共计3家。
2.2招标范围:
2.2 服务对象: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新疆塔里木油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巴州塔里木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2.3 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经常性法律顾问服务、法律诉讼服务以及其他非诉法律服务等。
2.3服务: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具体合同的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轮南前线(轮台县轮南镇)、喀什地区泽普县塔西南基地及招标人临时指定的其他地点。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司法行政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及以上。
3.2人员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具有5名以上执业满5年以上的律师。投标人应组建不低于3人的服务团队(由1名团队代表和2名以上主办律师组成)。
3.3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以下业绩之一: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审判机构胜诉或主要代理意见获得支持的纠纷案件业绩。
(2)有为油气田勘探开发、化工或其他能源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
3.4 QHSE 要求
/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②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截止开标日前3年内未受到相关国家监管机构处罚和行业惩戒。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8其他要求:入库承诺函签字盖章,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03月11日08:00起至2023年03月18日23:59:59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3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支持通过绑定的钱包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请核实钱包余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的余额(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绑定,可实现资金在电子钱包与基本账户之间相互转账)。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8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业务管理平台”提交投标保证金。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QQ账号**********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 舍超
电 话: 0996-*******
电子邮件: **********@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标签: 二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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