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长兴园区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长兴园区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 (项目名称)己经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项目业主为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 ,代理机构为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标段:2.1.1 标段名称: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长兴园区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 2.1.2 建设地点: 长兴县泗安镇仙山村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长兴园区内 2.1.3 建设规模: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长兴园区设施农业区灌排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栽培种植大棚气雾栽培及栽培架等工程;樱桃园滴灌工程和玻璃温室加湿系统工程2.1.4 招标范围:栽培种植大棚栽培架制作安装、气雾栽培设备及管道安装;樱桃园滴灌设备和管道安装及玻璃温室加湿系统的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5 合同估算价:大写柒拾万元,¥70万元。2.1.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灌溉乙级及以上资质,营业范围包含灌溉的经营项目。3.2投标人具有同类灌溉项目施工业绩。3.3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及厂家的售后服务,项目灌溉设备(参考品牌)为美国雨鸟、美国托罗、美国亨特,三个品牌均可,投标公司必须提供其中一个品牌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证或经销商授权。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的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15年7月24日至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至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8月13日9时00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仙山村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长安桥北堍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陈腾龙 联 系 人: 周 红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qq.com">********5@qq.com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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