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石区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离石区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离石区公安局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KHW2015-07-18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离石区拘留所数字化高清监控改造设备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离石区拘留所数字化高清监控改造设备 | 项 | 1 | 137771.92元 |
第二包:离石区看守所AB门建设项目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离石区看守所AB门建设项目 | 项 | 1 | 256644元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持有安全技术防范三级资质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 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及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四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2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久安路祥和小区3号楼5单元4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八、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北川河东路346号北方大酒店7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离石区公安局 联系地址:离石区建设街 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180*****009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 账号:141*****201********12 邮政编码:03000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159*****888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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