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屏山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23年作业公告

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23年作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屏山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间: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9月30日(遇有特殊情况,作业时间将提前或者延后)。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富荣炮点、大乘炮点、新市王家埂炮点、夏溪炮点、中都炮点作业影响范围内。

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37高射炮、BL-1车载火箭。

四、闲杂人等一律不得进入作业阵地,作业期间5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围观,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行承担。

五、屏山县辖区范围内的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和火箭弹,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千万不要自行拆卸或者摆弄,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炮弹头和火箭头未爆炸发生意外安全事故,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我们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受理电话:0831-*******

特此公告。

屏山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3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工影响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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