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庵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草庵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庵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1]C******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科创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江科创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约*****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m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草庵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用地位于晋江市科创新区的东北角,地块整体呈狭长状。地块东至苏内村,西至草庵路(原华表山路),南至世纪大道,北至规划绿地;总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m2,地下建筑面积约*****m2,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30%。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建设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草庵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预制构件生产等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含基坑及边坡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含基坑监测)、工程测量等,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图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各专项工程设计(含标志、广告专项设计等)及二次深化设计、后期现场设计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全阶段报批、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燃气、节能、环保、电梯等所有专业)、公共空间的装饰装修、装配式(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供配电(含变电工程)、空调系统专项设计(含新风系统)、绿色建筑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及相应的第三方服务如土壤氡检测等)、消防设计、人防工程设计、装修专项设计(旅游集散、会展、售楼部、办公区、展示区等区域精装)、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幕墙及钢结构设计、室外综合管线及市政配套工程设计、室外挡土墙、门窗专项设计、道路、安保、通信、防雷、抗震支架、围墙大门、标志标牌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等附属构筑物、特殊屋面(金属、玻璃、膜结构等)、钢结构、交通标志标线、智能化、建筑夜景泛光照明等本工程施工和验收需要的所有专业设计及深化设计。(2)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设计;(3)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的设计内容为准。采购范围:包括审批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材料、发电机、电梯、空调、智能化设备等的采购。未明确甲供品牌材料的,需由中标人提供相应品牌、样品、清单、参数、图纸等给招标人及监理人确认,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使用。具体以招标人的采购需求为准。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结构、基坑支护、装饰装修(公共空间、旅游集散、会展、售楼部、办公区、展示区等区域精装)、给排水、电气、通信、暖通、消防(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综合管线、强弱电、绿建节能、建筑外立面的夜景亮化、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场地平整、供水、供电、有线电视、通信网络、管道燃气、航空障碍灯(若有)、排水、排污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室外广告、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指导项目施工,以及按照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和项目整体全部使用功能要求必须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做到通过验收整体移交。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内容为准。其他范围: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竣工备案验收及归档材料。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水土保持、交通影响评价、白蚁防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人防、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排污证办理、相关专项验收等)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1)勘察设计费:按人民币1317万元包干计取,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按人民币548万元包干计取,施工图设计按人民币549万元包干计取,勘察费用220万元包干计取;(2)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限价:人民币*****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包含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所需的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优化经发包人同意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方案成果(含遗产影响评估报告);设计方案通过发包人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经发包人审批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报送施工图审查,中标人应该在设计周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勘察工作,并保证在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全部勘察工作。预算时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完成后的30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预算。备注:上述工期(总工期及关键节点工期)已包含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材料设备采购周期,同时包含节假日或政府行为等引起的停工工期或工期延误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专家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本项目要求争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本项目设计文件应通过相关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审核(如有)。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 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本项目要求争创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具体创建建筑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1家具备本项目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分包任务。(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3月16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20〕168号)规定执行);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规定执行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0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8.3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若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履约保函已到期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延期履约担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科创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晋江市罗山街道苏内社区3001号三创园创客大街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135*****987

传真:/

联 系 人:黄桦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9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 系 人:张孔龙 陈海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333号晋兴成发大厦15-17楼

联系电话:05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

联系电话:0595-********、0595-********



标签: 总承包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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