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配套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招标公告
清水河配套园区标准化厂房(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标准化厂房(二)项目;已由霍清区经字2015】15号文核准实施,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标准化厂房(二)项目;
2.2建设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城区内;
2.3项目概况:一标段:新建四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7402平方米;
二标段:本项目监理招标;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设计所示,包工包料;
二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5工期要求:一、二标段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8月23日至 2015年11月30日 ,总工期10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 本项目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本项目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 2015年 7月24日10:30时至2015年7月30日19: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投标人报名采取 来人方式。
4.2报名需要提供证件及资料:
一标段: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证明、注册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两年企业及建造师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两个(含两个)以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用户反馈意见表)、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企业进伊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施工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贰份);
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类似已竣工工程业绩两个(含两个)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企业进伊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贰份,均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另需提供监理投标人资质及其项目班子人员审核表贰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一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二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一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整,二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6.报名地点:伊宁市斯大林街三巷通信大厦13楼;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梁红彬 189*****8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冬梅 158*****516
监督部门: 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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