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再生碎石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再生碎石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再生碎石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采购编号:CR15G05LKGS01-2023-WZJC-002

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为保证施工用物资及时供应,按照源头采购原则,保证物资质量,进一步提高项目的整体经营效益,现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再生碎石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特此公告。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项目部一分部

工程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工程内容:我合同段施工管段地理位置处于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线路起止里程DK109+036.256-DK121+033.606,全长11.997km;桥段分别为苏湖特大桥(震泽桥段)、苏沪特大桥(南浔桥段)、南浔高架站。

1.2资金来源:已落实。

1.3采购物资名称:再生碎石(详见附件一,物资需求一览表)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须持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有效,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供货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有组织地方协调、二次倒运的装卸能力,且运输过程中符合当地环保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一定的备货场地,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不少于200万元);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谈判暂按3%增值税计税(疫情后按照国家相关税率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供应过程中具体发票种类和税率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提供近三年(2020-2022)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相关报告(不少于两份)。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1年(2021-2022年)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2022年6月份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个投标人,投标人总的中标包件不得超过2个。

2)参加投标期间除按照招标文件提交资质证明、2021-2022年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筒介、公司业绩、有效的矿产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地环保部门的许可证、依法缴纳矿产资源税的证明、代理商与矿源地生产商签署的授权函(如果是代理商)、法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复印件证明资料。

2.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

2.5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汇采网(www.crcchc.com)发布。

3.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凡受邀请单位,请于2023年3月16日9:00 时前,在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一分部项目经理部物资部(具体地址:浙江省南浔区南浔镇灯塔家园一号拌和站)持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标书付款回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邀请函当面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请自备存储设备。

5、确认

5.1受邀请单位,购买标书后,请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汇款单备注栏必须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并将付款凭证回执、填写好的书面确认书(附件二)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以示确认是否参加投标,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16日8:00-9: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 3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标文件密封的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7.1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7.2账 号:100*****293********

7.3开户行:102*****1553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天目东路支行

7.4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131*****343

8.招标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8.1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8.2投标报名联系人:王宁电话:131*****343

8.3本次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8.4招标联系人:王宁电话:131*****343

9.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签订合同等工作由招标人办理。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沪苏湖铁路站前II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23年3月13日

附件一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标书

售价(元)

材料

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ZSSS-001

0

再生碎石

5-40mm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高架站

附件二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

发出的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梁开高速(重庆段)LK1项目经理部矿粉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2 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

购买谈判文件申请表

谈判编号:CR15G05LKGS01-2023-WZJC-002

投标人

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谈判文件

物资名称

包 件 号

联 系 人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投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

此栏请填写

汇款人姓名

,上海市,江苏,苏州市,吴江区,浙江,湖州市,南浔区,重庆,上海,苏州,湖州,重庆,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再生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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