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项目的公示

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和《保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自2023年3月31日起保山市急救中心挂靠保山市人民医院,统筹全市医疗急救资源,开展院前急救调度、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全市统一指挥调度的院前急救信息化平台。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0〕号)收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保山市人民医院120院前急救统一按《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表》收费标准执行:

服务项目

计价单位

基价

说明

备注

一、急救用车

50元

指使用救护车到现场急救或转运病人

1、单程3公里以内的收 50 元,超过 3公里的,超出部分按每公里6元加收,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2、里程按照从见到病人起到送达医院计算,就地处理或不去医院的收取 50元起步价。

二、现场出诊

50元

指急救人员到现场对病人进行诊断检查

1、现场搬运病人,使用电梯或在二楼以下(含二楼)的加收 35 元,未使用电梯二楼以上的,在 35元基础上每增加一层另加收 10 元。

2、搬运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担架套、被套不得另行收费。

三、院前处置

25元

指急救人员到现场对病人实施简单外伤(单部位)止血、包扎、消毒、以及注射、输液、吸氧、吸痰、采血、导尿、物理降温、雾化吸入等常规治疗和护理。含处置过程中使用的氧气、消毒剂和一次性敷料、注射器、输液器。

1、涉及复杂外伤(多部位)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加收25 元。

2、穿刺或其他辅助检查加收 25 元。辅助检查指心电图检查、血糖测定、呼吸或循环功能监测等。

3、清创缝合加收50元。

4、现场接生加收200元。

5、现场处置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面罩、导尿包、采血器、静脉留置针、颈托、腰椎固定带、塑型材料、缝合包、穿刺包、产包可另行据实收费。

四、院前急救

70元

指急救人员对呼吸困难、呼吸或循环衰竭、大出血、休克、昏迷等危重病人实施的现场急救。

1、实施现场心肺复苏加收 200元。心肺复苏指胸外心脏按压、气管插管、喉罩放置、呼吸机辅助呼吸、电除颤、临时体外无创起搏等。

2、环甲膜穿刺加收100元。

3、院前急救中使用的药品、一次性电极片可另行据实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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