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两室一站建设招标公告
消防总队两室一站建设招标公告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两室一站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对“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两室一站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内容:空气呼吸器两室一站建设(1、供应商提供一站式交钥匙工程:除提供整套设备以外,负责实施现场水、电、土建施工;2、供应商提供实施现场水、电、土建施工的全套图纸;3、供货及安装周期60天;4、室内确保布局合理,科学实用、美观大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的代理商;
(3)供应商所投装备器材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代理产品唯一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银行资信证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7)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
(8)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备及器材、空气压缩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研究、开发、生产安全生产、安全防护产品,环境及气体监测与检测仪器技术设备,销售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并提供维修及其它售后服务。提供安全生产、安全防护产品、环境及气体监测与检测仪器技术设备的质量检验服务项目等;
(9)提供压缩空气呼吸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特种劳动防护标志证书原件;
(10)提供两年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说明:参加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装备器材的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资质文件供审核,审核合格并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后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已入围总队招标采购企业未出现产品质量及售后保障问题,未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资质文件递交地点及审查时间:
资质审查时间:2015年7月25日至7月30 日。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购买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3日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招标中心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13日9:30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十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9、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安源
电 话:****-*******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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