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灾害预抢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乌海工务段灾害预抢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乌海工务段灾害预抢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2023AWHGW006)

1.立项依据

本项目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财务预算(暂行)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乌海工务段,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安全生产费费用化使用项目“一下”预算表》批复,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批准,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1.1项目名称:灾害预抢工程。

2.1.2实施地点:包兰线k65+839桥;包兰线下行k114+602桥;包兰线k318+321桥;包兰线k320+197涵;包兰线k320+269桥;包兰线k321+510桥、k321+486涵;乌吉线k51+689涵、乌吉线k59+410桥、乌吉线k60+854 桥、乌吉线k61+552桥、乌吉线k62+563桥;黄公线K24+730-K24+830区段。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1)包兰线k65+839桥下清淤:河道清淤挖土6615m3,土方外运6615m3。

(2)包兰线下行k114+602桥下游增设石笼:河床冲刷处平整河道,平整河道长57m,宽60m,厚0.5m;在冲坑处施作钢筋石笼,石笼采用2层垒砌形式,每个石笼长2m,宽2m,高1.0m。Φ8mm钢筋746.6kg、Φ6mm钢筋378.0kg、Φ4mm镀锌铁丝6362.6kg、片石360m3、河道平整1700.0m3、挖基土270m3、回填土(利用挖土)30m3、土方外运30m3、二次倒运240m。

(3)包兰线k318+321桥下游增设垂裙:垂裙C25混凝土57.8m3,挖基土194m3,回填土(利用挖土)137m3,土方外运58m3,顺沟土方136m3。

(4)包兰线k320+197涵上游两侧护岸修复:C25混凝土护坡14.6m3,C25混凝土护坡基础4.5m3,挖基土60m3,回填土(利用挖土)15m3,PVC泄水孔(Φ10cm)9.5m,透水土工布3.4㎡,土方外运45m3,顺沟土方150m3。

(5)包兰线k320+269桥左侧增设挡墙:使用C25混凝土25m3,挖基土90m3,回填土(利用挖土)60m3,土方外运30m3,顺沟土方(含墙后)100m3。

(6)包兰线k321+510、k321+486桥涵增设防护设施:①包兰线k321+510 桥上游,包头方向增设C25混凝土挡墙37.5m3,挡墙长度为30m,墙高2.5m,外露1.0m,厚0.5m。挖基土135m3。回填土(利用挖土)90m3。土方外运45m3。顺沟土方(含墙后)370m3。②包兰线k321+486涵上游,在涵身两侧护坡采用C25混凝土护坡25.6m3。C25混凝土护坡基础12.0m3。挖基土72m3。回填土(利用挖土)60m3。PVC泄水孔(Φ10cm)14m。透水土工布5㎡。土方外运12m3。

(7)乌吉线k51+689涵、k59+410桥、k60+854桥、k61+552桥、k62+563桥河道清淤:河道清淤挖土:*****m3,土方外运*****m3。

(8)黄公线K24+730-K24+830段线路两侧增设排水沟:挖基(Ⅲ)881m3,挖基(Ⅳ)528m3,填土1409m3,新建便道120m。

2.3工程投资估算:

(1)黄公线K24+730-K24+830段线路两侧增设排水沟:4.2215万元(含税),税率9%。

(2)包兰线k65+839桥下清淤:28.2529万元(含税),税率9%。

(3)包兰线下行k114+602桥下游增设石笼:16.4557万元(含税),税率9%。

(4)包兰线k318+321桥下游增设垂裙:4.3830万元(含税),税率9%。

(5)包兰线k320+197涵上游两侧护岸修复:2.2367万元(含税),税率9%。

(6)包兰线k320+269桥左侧增设挡墙:2.1943万元(含税),税率9%。

(7)包兰线k321+510、k321+486桥涵增设防护设施:7.6114万元(含税),税率9%。

(8)乌吉线k51+689等5座桥涵清淤:57.8009万元(含税),税率9%。

8项灾害预抢工程总计123.1564万元(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23年5月15日。

2.5质量目标

2.5.1乌吉线k51+689等5座桥涵清淤、包兰线k65+839桥下清淤

(1)清淤桥下或邻近桥梁清淤作业时,应采用小型机具或采用人工清淤,施工时不得对既有桥梁造成损伤,严禁侵入铁路限界。清除河道淤积土必须外运,不得堆积河岸及线路两侧。

(2)施工前应对河道各处高程进行详细测量,可结合现场地形对坡度适当调整,但桥下不得为凹点,以免洪水汇集于桥下,同时务必做好桥下与桥梁上、下游的顺接,确保排水通畅。

(3)施工时需注意桥下清淤时严防机械超挖漏出框构底板。

(4)做好河道下游与桥下的顺接,防止桥下成为最凹点。需将河道淤积土运输弃土点,并摊平。

(5)包兰线k65+839桥桥下至下游150m范围内河道坡度按1.3%进行控制;清淤深度1.5~2.0m;桥下至下游150~210m按平坡进行清淤。

(6)乌吉线k51+689涵内人工清淤,涵长30m;上下游河道清淤:长60m×宽3m×深1.5m;

k59+410桥清淤:长120m×宽12.5m×深2m;

k60+854桥清淤:长120m×宽12.5m×深2.5m;

k61+552桥清淤:长120m×宽12.5m×深2.5m;

k62+563桥清淤:长120m×宽13.5m×深3.5m。

(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2包兰线下行k114+602桥下游河底新建跌水铅丝石笼

(1)钢筋笼采用普通钢筋和镀锌铁丝,要求其纵、横向抗拉强度≥35KN/m (ε≤12%);主筋采用φ8mm钢筋,框架筋采用φ6mm钢筋;铁丝网格采用φ4mm镀锌铁丝。

(2)沿石笼长度及宽度每隔100?150cm,设置一道横向框架筋及纵向框架筋,框架筋应与网格直接编织在一起。

(3)石笼内填充石料应选用坚硬不崩解,未风化的卵石、块石,填充石块的饱和极限抗压强度不低于30MPa。块径应大于网孔尺寸。

(4)石笼网孔不得大于8cm×6cm。石笼摆放规整,不得扭曲外凸。石块从预留长口装入铁线笼,边装填石块,边用铁丝封预留口,装填石块应把大块靠边,小块靠心。各个石笼之间连接紧密牢固,石笼与石笼连接使用8#铁丝捆扎牢固。

(5)钢筋直径和强度须符合标准。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氧化铁皮和油迹,如有需更换或处理干净。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折曲。

(6)沿垂裙开挖时,不能全部开挖,要做到石笼随挖随设。

(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3包兰线k318+321桥下游增设垂裙

(1)在原铺砌末端增设一道垂裙,垂裙与原铺砌之间施作30cm混凝土,垂裙采用C25混凝土,垂裙尺寸:长34m,高2.5m,厚0.5m,施工时可分段实施,减少对既有铺砌结构的扰动作用。

(2)该工程垂裙必须设置模板,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接缝不漏浆。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涂刷脱模剂,确保拆除模板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一周之后拆除模板。

(3)混凝土垂裙必须按照图纸施工,每隔10米设置伸缩缝1处,需用沥青木板填塞,以保证施工沉降后结构稳定。

(4)在浇筑混凝土前,将旧浆砌片石垂裙表面润湿,做好相接。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在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宜。

(5)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

(6)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用草袋或塑料薄膜等物将混凝土覆盖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4包兰线k320+197涵上游两侧护岸修复

(1)在涵洞上游两侧及涵顶施作混凝土护坡,采用C25混凝土。兰州方向护坡,在既有浆砌片石坡脚上施作路基边坡护面,护面长23m,高2m,厚0.2m;包头方向护坡,长6m,高3.5m,厚0.2m,在护面坡脚处施作基础,基础长6m,深1.5m,厚0.5m。

涵顶护面长1.5m,宽2.8m,厚0.2m。护坡每隔10m设置伸缩缝,沿线路方向每隔1m设置一个泄水孔,泄水孔兰州方向布置一排,包头方向布置两排,泄水管必须相通,不得翘头,管头包裹透水土工布。

(2)施工前需对路基边坡进行处理,确保边坡干净,且为一个平面。

(3)该工程必须设置模板,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接缝不漏浆。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涂刷脱模剂,确保拆除模板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一周之后拆除模板。

(4)混凝土护坡及基础必须按照图纸施工,每隔10米设置伸缩缝1处,需用沥青木板全断面填塞,以保证施工沉降后结构稳;泄水管排水通畅,管内无杂物。

(5)在浇筑混凝土前,地基面应予清理,干燥的土基面应用水湿润。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在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宜。

(6)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混凝土用草袋或塑料薄膜等物将混凝土覆盖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5包兰线k320+269桥左侧增设挡墙

(1)在面向大里程左侧,框构桥两侧增设C25混凝土挡墙,两侧挡墙长度均为10m,墙高2.5m,外露1.0m,厚0.5m。挡墙应结合地形设置,特别是包头方向挡墙端部应设置在地势相对较高处,墙后回填土方,防止洪水绕过挡墙汇聚至挡墙背后引起新的水害。

(2)该工程必须设置模板,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接缝不漏浆。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涂刷脱模剂,确保拆除模板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一周之后拆除模板。

(3)在浇筑混凝土前,地基面应予清理,干燥的土基面应用水湿润。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在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宜。

(4)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用草袋或塑料薄膜等物将混凝土覆盖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5)混凝土挡墙设置完毕后,后背回填原土与挡墙顶齐平。

(6)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

(7)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6包兰线k321+510、k321+486桥涵增设防护设施

(1)包兰线k321+510桥增设C25混凝土挡土挡水墙:C25混凝土挡土挡水墙,长30米,基础1米、外露1.5米、厚0.5米。C25混凝土挡土挡水墙每隔10m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内全断面填塞木板或沥青麻筋。挡墙端头需插入路基1.5m。

(2)包兰线k321+486涵增设C25混凝土防护:C25混凝土防护边坡防护,坡长16m,高8m,厚0.2m,基础长16m,深1.5m,厚0.5m。每隔10m设置一道伸缩缝,缝内全断面填塞木板或沥青麻筋。

(3)该工程垂裙必须设置模板,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接缝不漏浆。模板支立必须垂直平整,模板表面干净平整,模板与混凝土接触表面应涂刷脱模剂,确保拆除模板后,混凝土表面光滑无蜂窝、麻面。混凝土浇筑完成后,一周之后拆除模板。

(4)在浇筑混凝土前,地基面应予清理,干燥的土基面应用水湿润。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对混凝土进行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宜为20-30s,以混凝土不在沉落,不出现气泡,表面呈现浮浆为宜。

(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用草袋或塑料薄膜等物将混凝土覆盖养护,养护期不少于14天。

(6)混凝土挡墙设置完毕后,后背回填原土与挡墙顶齐平。

(7)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m,高度不超过1.5m。

(8)护坡沿线路方向地面以上1m处,每隔1m设置一道Φ10cm PVC泄水孔;顶部往下1m,每隔1.0m设置一道Φ10cm PVC泄水孔,泄水孔呈梅花形布置。泄水管必须相通,不得翘头。

(9)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对上下游河道和周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平整场地,做到工完料净。

2.5.7黄公线K24+730-K24+830段线路两侧增设排水沟

(1)黄公线K24+730-K24+830段线路两侧既有防护栅栏外侧2m处开挖土沟。沟底宽2m,沟深1.5m,靠线路侧边坡1:1.5,远离线路侧边坡1:1,挖出土方填筑在靠线路侧沟壁外侧。

(2)靠近线路侧土坝需夯实平整。

(3)土沟开挖时严格按图施工,坡度按相关要求顺接至桥头。

(4)土坝堆载严格控制与网围栏2米间距。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必须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须具有近两年铁路防洪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单位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防洪工程中无成交不执行行为。

4.施工要求

4.1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施工全过程控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我段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4.2本工程的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向我段提供完整的档案资料及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整理提交各项工程技术资料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4.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等有关标准、文件进行施工。

4.4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验测试。

5.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3月12日17:00前发送申请文件正本扫描件(申请文件格式请见第6条)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WHGWDCLK@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要求公示单位于7日内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乌海工务段205室材料科)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乌海工务段,张印收,0473-*******),未在截止时间内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6.5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6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7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8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6.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6.10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11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6.12近两年铁路防洪工程施工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13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6.1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15申请承诺书(见附件)。

7.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1纸质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7.2纸质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7.3纸质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允许出现修改;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4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7.5纸质申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7.6电子版申请文件是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彩印本)扫描件。

8.确定成交候选人。(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

只有1个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并发布成交候选人公示。

有2个及以上申请单位通过资格审查的,采用摇珠法确定成交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阶段由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按递交申请文件顺序通过摇珠确定自己的编号;第二阶段将标有申请单位编号的珠装入摇珠机,由编号为1的申请单位启动摇珠机摇出所有珠,按摇出珠号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9.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该项目下,按排名顺序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工作日)。

10.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申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11.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12.其他

12.1在任何时候,如发现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有影响评审内容的修正,我段有权立刻终止采购,修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并重新组织采购。

12.2申请文件中有任何过期或失效资质的一律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

13.采购单位及内部监管部门

采购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邮编:******

联系人:张印

联系电话:0473-*******

内部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行政监察

联系电话:0473-*******

附件:1.申请承诺书

2.资格审查查询方式清单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3年3月11日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乌海工务段2023年灾害预抢工程择优选择施工项目(公告编号:2023AWHGW006)事宜,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乌海工务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查询方式清单

1.营业执照查询: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

3.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4.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5.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6.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登录国家铁路局网站(http://www.nra.gov.cn)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灾害 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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