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购买公共服务项目

受采购人委托,经邯郸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编号:HDCGP2015C99_003441
2、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
4、联系人:孙志勇联系电话:****-****************78
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全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6、地址: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人民东路342号四楼421甲)
7、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8、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提供供应商的资格注册必备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否则无效;⑤具有与投标服务相应的经营范围,工商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9、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已在“邯郸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的供应商,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按网上操作程序进行投标响应,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http://www.zfcg.hd.gov.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经资格注册联系人审核后按“(1)”获取招标文件(邯郸市政府采购网主页有弹出窗口信息,提示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说明如何进行注册、修改权限、采购响应、上传采购文件等操作)。
10、资格注册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电话:0310-*******
11、本项目预算:本次谈判不收取标书费
12、谈判方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提交不低于金额壹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为谈判方有效的现金支票(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邯郸县主城区之内开户的供应商)、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适用于邯郸市市内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经济开发区、邯郸县主城区之外地区开户的供应商);其它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无效。谈判保证金票据原件,须于谈判截止时间前密封现场交纳,谈判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做入谈判文件中。
13、谈判响应时间:2015年7月28日8:30分至2015年8月10日17:30分(通过网上流程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报名后,请与资格注册联系人联系,审核时间为8:30-17:30分,节假日休息)
14、谈判文件递交时间:电子文档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谈判开始时间前;纸质谈判文件递交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前30分钟;
15、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8月18日9:30;
16、谈判地点: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四室(人民东路342号四层);
17、项目前段联系人:范先生电话:0310—*******
18、项目后段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0—*******
19、账户名称:邯郸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邯郸人民路支行
账号:130*****608********2
20、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
邯郸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hd.gov.cn


文章出处:邯郸市采购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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