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维修入围采购竞争性磋商
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维修入围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维修入围采购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喀什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10: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27日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 ||
预算金额 | ¥3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玉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67 | ||
采购单位 | 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志浩153*****1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玉娥 189*****667 |
项目概况
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维修入围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T-QCRW-(CS)2023-005号
项目名称: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汽车维修入围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入围三家汽车修理厂。
合同履行期限:入围期限为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汽车维修企业须提供经交通主管部门审定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6)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于志浩15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001号
联系方式:刘玉娥 189*****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娥
电 话: 189*****667
标签: 汽车维修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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