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风情园北坡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绿春县风情园北坡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绿春县风情园北坡滑坡治理工程,已由绿春县发展与改革局[2007]3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绿春县国土资源局,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总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规模:23棵抗滑桩,计划总投资约460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绿春县风情园北坡滑坡治理工程。
2.3计划总工期:4个月(120天)。
2.4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施工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5.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来执照可到下述地点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绿春交易所(云南省绿春县建设局办公楼三楼招标办)
联系人:马家明联系电话::****-*******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蒙自县护国号1号519室)
招标公司联系人:段金玺联系电话:0873-*******州交易中心联系人:贺雪松联系电话:0873-*******。
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24日。每天8:00至17:00。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绿春县风情园北坡滑坡治理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7年12月26日14:30以前送至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蒙自县护国号1号519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7年12月27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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