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区文化旅游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23-03-13阅读次数: 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文化旅游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文旅市场监管,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文旅市场发展“双线战役”。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围绕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紧扣“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目标,对标全市目前最好水平,严格落实区委区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批示,聚焦用户体验,落实“放管服”政策,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积极开展“好办”、“快办”、“帮办”服务,积极探索“一件事”、“一业一证”的跨行业、跨部门综合办理模式。聚焦民生业态,结合疫情防控,提升“一网通办”网办件比率。截至10月,共承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情形19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4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总量197件,网办件数量112件,网办件比率56.85%;新增4项公共服务事项(娱乐场所复工备案),网办件数量332件,网办件比率100%。二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单位年度考核管理目标,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在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培训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络、新业态、出版物、版权、印刷市场、旅游市场、宾旅馆、体育市场、文物、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成效。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文旅企业复工复产,5月,多渠道排摸A级旅游景区开园意愿、设施设备情况、员工人数及复工难点堵点,帮助做好开园筹备;两次召开复工复产线上视频会议,统一标准与手势,坚持“一景区一方案”,协调解决问题与困难,按照防疫工作指南要求稳步推进复工复产;6月1日,区内10家A级旅游景区率先恢复对外营业,开放率位列全市第一,为我区其他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提供经验借鉴;8月,高效受理娱乐行业、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复工备案700余份,助力行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做好影视产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对全区55家规模以上文旅影视企业、影视基地和重点影视项目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文旅影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梳理汇总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协调解决疫情期间影视剧组生产、生活困难。当好“店小二”,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严格执法与全方位服务相结合,今年以来已协助3家受处罚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五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居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和文旅功能融合建设,今年已完成20家居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建设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新评选认定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空间,每家补贴50万元,改造升级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空间。制定完善《松江区“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评审和管理办法》,先后评选出了10个艺术家驻留目的地。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效能优先”的原则,对浦南地区旅游资源聚集区进行了升级调整,完成大型景区、酒店和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宣传资料季度配送工作,提升了旅游咨询服务效能。做好“浦江之首”等景区交通指示牌设置工作。新增松江印象城、松江万达、九亭金地三个商圈旅游咨询点。开展“放松去 乐享会”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海派城市考古之“仓城访古”体验活动和研学体验“小小飞行员”、“影视奇妙之旅”、“行走云间游杏林”线上线下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流程等相关机制,2022年,区文化旅游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报区政府备案。二是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人文松江建设,发现和培育艺术家交流与展示空间,了解松江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评审、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与问题,进一步激发松江当代艺术生态,6月28日下午,区文化旅游局召开了松江区艺术家驻留目的地工作推进会。区文化旅游局局长金冬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张国强主持会议,公共服务科、区内10家已获评的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负责人、部分区文联艺术家、公众代表参加会议,部分意向申报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由局领导带头逐级审核监督。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机制做好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2022年区文化旅游局编制了《人文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采用了三种方式对外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书面、“松江区政府”网站及“人文松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座谈会、实地走访。收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共23条。三是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报告。四是按要求严格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形成部门合法性审核意见,后报区政府办进行了区级合法性审查。五是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区领导要求,区文化旅游局经过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以及前期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并先后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后形成了《人文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审核稿)。六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在“松江区政府”网站上全过程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所有流程及文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规范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创新执法模式,加强科技赋能执法监管,通过升级执法大队指挥监管系统、系统上政务云等技术措施的升级,与各部门高效协同监管,不断拓宽监管“辐射面”,不断规范和促进文旅市场发展,做到既保安全又促发展。二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以文旅部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准,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将及时录入区级统一信息系统,为公示奠定良好基础。规范事中公示,现场检查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主动亮证”制度,执法人员发放《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在作出行政出处罚前,发放《事先告知决定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当事人三天的陈述、申辩期限予以书面明确并充分保障。结合新修订或新出台法规内容在开展执法工作时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事后公示,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并报区人民政府诚信网站和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网站。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覆盖执法行业,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管工作机制。每月月中、月底两次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则》(文旅综执发〔2020〕22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继续推进文化执法领域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案件的说理式文书使用率达到100%。规范音像记录,对于实施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音像记录;执法科室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对调查过程进行拍照取证并将检查信息及时录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指挥监管平台;设立谈话室等音像记录场所,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对调查询问予以全过程记录。严格记录归档,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文市发[2016]28号),加强执法台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归档保存执法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四是健全和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在执法大队设立法制监督科,确定法制审核人员2人,不少于本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入员总数的5%。审核人员依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抗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规定的范围,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则》(文旅综执发〔2020〕22号)的制作要求进行法制审核。主要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前,都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后,再做决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区委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旅市场监管,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文旅市场发展“双线战役”,持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2022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24人次,检查场所4441家次,受理举报528件, 立案20件,涉及娱乐场所、出版、版权、网吧、音像、电子出版物、印刷、控烟共8个类别,共计罚款******.35元,没收款2534.99元,收缴物品99件,没收物品*****件。六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抽调执法人员进行集训和参赛,通过实操补短板,通过“以案释法”强弱项,通过“老带新”提能力,达到了“大练兵”的效果,做到“一支精兵干事守业”,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高效性。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听取反馈意见并及时完善。接受区委、区政府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整改问题。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发布市民留言选登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公文公开属性重新审查认定和依申请公开文件属性重新审查认定工作并及时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加强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疫情期间,在新媒体上转发《上海市服务业纾困政策汇编和申请指南》、《“文金惠”文创金融服务方案(2022版)》等文旅企业关心的市级助企政策,梳理汇总国家、市、区文旅行业纾困政策,及时更新并通过“松江区政府”网站、“人文松江”微信公众、旅游企业协会工作群、街镇(园区)考核工作群、行业微信群等精准推送至全区文旅企业;将市文旅局关于延长2022年上海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项目等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精准推送至符合申报条件的文旅企业。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体验为主题,通过人文松江微信公众号招募了市民代表,观摩了文旅场所执法全过程,并召开了座谈会,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晓松出席活动并解答市民群众的疑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落实重点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举办云间剧院市民开放日活动。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依托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队员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史教育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队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质量。二是通过培训不断增强队员们的履职能力。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充分抓住“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这一契机,认真制定参赛方案,通过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培训、案卷档案培训、网络远程执法培训等多种培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提升执法规范性。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六届区委三次全会精神等中央、市委、区委精神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责任,狠抓党建引领强组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二是合理确定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落实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履职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是科学设置培训计划。以执法任务为牵引,注重夯实基础;以法制教育为核心,优化培训内容,突出操作实务,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政治把关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查办疑难、新型案件的能力。

(八)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聘请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区文化旅游局政府法律顾问。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中的作用。本年度共提供法律服务108件。三是严格按照程序付费。按照《松江区外聘法律顾问办理涉法事务付费办法》等有关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定期将合同审核单、签收单汇总归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数据储存方式有待增加。目前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已完成执法记录仪的配备,覆盖了全执法科室,与相机配合可保证外出执法过程中进行过程全纪录,执法记录仪的数据可在便携式数据采集工作站中导出并保存。但数据保存主要为本地记录,尚未使用云端数据存储防止数据意外损坏。二是信息化程度有待提升。目前案件办理流程主要依靠人工完成,信息化程度不高,引入电子化办案系统可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期限和办理流程。三是培训宣传有待加强。“三项制度”相关的培训宣传次数较少,社会氛围营造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及时部署、督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二是研究探索执法难点问题。针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以及文化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新形态经营行为加强针对性研究,不断在执法难点上有所突破。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课题和法律法规研究,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办数,同时加强服务意识,对于新兴业态从内容安全和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进行评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从思想、能力、作风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考核,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履职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做好文化旅游经营许可项目的审核、审批,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压实主题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旅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措施的基础上规范有序经营,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加大对无证场所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对“黑社”、“黑导”、“黑车”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对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新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强网络、出版、印刷等行业监管,保障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进一步提高举报受理工作成效。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进一步优化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提高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工作的处置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执法的满意度。五是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科技赋能执法工作。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进一步升级优化执法指挥监管系统和信息化执法设施设备,通过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全过程记录、线上线下巡查并举等多种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六是进一步研究探索,实现执法难点问题和新问题的突破。针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以及文化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新形态经营行为加强针对性研究,不断在执法难点上有所突破。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课题和法律法规研究,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办数,同时加强服务意识,对于新兴业态从内容安全和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进行评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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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文化旅游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文旅市场监管,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文旅市场发展“双线战役”。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围绕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紧扣“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目标,对标全市目前最好水平,严格落实区委区府主要领导重要工作批示,聚焦用户体验,落实“放管服”政策,承接市级下放审批事项,积极开展“好办”、“快办”、“帮办”服务,积极探索“一件事”、“一业一证”的跨行业、跨部门综合办理模式。聚焦民生业态,结合疫情防控,提升“一网通办”网办件比率。截至10月,共承接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情形19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4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件总量197件,网办件数量112件,网办件比率56.85%;新增4项公共服务事项(娱乐场所复工备案),网办件数量332件,网办件比率100%。二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落实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各单位年度考核管理目标,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强化在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培训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网络、新业态、出版物、版权、印刷市场、旅游市场、宾旅馆、体育市场、文物、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取得成效。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助文旅企业复工复产,5月,多渠道排摸A级旅游景区开园意愿、设施设备情况、员工人数及复工难点堵点,帮助做好开园筹备;两次召开复工复产线上视频会议,统一标准与手势,坚持“一景区一方案”,协调解决问题与困难,按照防疫工作指南要求稳步推进复工复产;6月1日,区内10家A级旅游景区率先恢复对外营业,开放率位列全市第一,为我区其他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提供经验借鉴;8月,高效受理娱乐行业、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复工备案700余份,助力行业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做好影视产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对全区55家规模以上文旅影视企业、影视基地和重点影视项目进行逐一排摸,及时掌握文旅影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梳理汇总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协调解决疫情期间影视剧组生产、生活困难。当好“店小二”,推进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将严格执法与全方位服务相结合,今年以来已协助3家受处罚企业完成了信用修复。五是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不断加强居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和文旅功能融合建设,今年已完成20家居村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功能提升建设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新评选认定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空间,每家补贴50万元,改造升级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空间。制定完善《松江区“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评审和管理办法》,先后评选出了10个艺术家驻留目的地。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效能优先”的原则,对浦南地区旅游资源聚集区进行了升级调整,完成大型景区、酒店和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宣传资料季度配送工作,提升了旅游咨询服务效能。做好“浦江之首”等景区交通指示牌设置工作。新增松江印象城、松江万达、九亭金地三个商圈旅游咨询点。开展“放松去 乐享会”系列主题活动,开展海派城市考古之“仓城访古”体验活动和研学体验“小小飞行员”、“影视奇妙之旅”、“行走云间游杏林”线上线下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流程等相关机制,2022年,区文化旅游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并报区政府备案。二是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为促进社会力量参与人文松江建设,发现和培育艺术家交流与展示空间,了解松江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评审、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与问题,进一步激发松江当代艺术生态,6月28日下午,区文化旅游局召开了松江区艺术家驻留目的地工作推进会。区文化旅游局局长金冬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张国强主持会议,公共服务科、区内10家已获评的艺术家驻留目的地负责人、部分区文联艺术家、公众代表参加会议,部分意向申报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以线上方式召开。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工作,由局领导带头逐级审核监督。四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严格按照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机制做好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按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通过集体讨论作出决策。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2022年区文化旅游局编制了《人文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采用了三种方式对外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书面、“松江区政府”网站及“人文松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座谈会、实地走访。收到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共23条。三是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机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重大决策的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报告。四是按要求严格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形成部门合法性审核意见,后报区政府办进行了区级合法性审查。五是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区领导要求,区文化旅游局经过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以及前期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斟酌修改,并先后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后形成了《人文松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审核稿)。六是强化规范化建设。在“松江区政府”网站上全过程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所有流程及文件。

(四)行政执法严格公正规范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创新执法模式,加强科技赋能执法监管,通过升级执法大队指挥监管系统、系统上政务云等技术措施的升级,与各部门高效协同监管,不断拓宽监管“辐射面”,不断规范和促进文旅市场发展,做到既保安全又促发展。二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强化事前公开,以文旅部制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准,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将及时录入区级统一信息系统,为公示奠定良好基础。规范事中公示,现场检查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主动亮证”制度,执法人员发放《行政执法公开告知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在作出行政出处罚前,发放《事先告知决定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案件证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当事人三天的陈述、申辩期限予以书面明确并充分保障。结合新修订或新出台法规内容在开展执法工作时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事后公示,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并报区人民政府诚信网站和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网站。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覆盖执法行业,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执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形成公开透明的监管工作机制。每月月中、月底两次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则》(文旅综执发〔2020〕22号),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继续推进文化执法领域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案件的说理式文书使用率达到100%。规范音像记录,对于实施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实行音像记录;执法科室配备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平板电脑等设备,对调查过程进行拍照取证并将检查信息及时录入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指挥监管平台;设立谈话室等音像记录场所,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对调查询问予以全过程记录。严格记录归档,严格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文市发[2016]28号),加强执法台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归档保存执法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四是健全和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明确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在执法大队设立法制监督科,确定法制审核人员2人,不少于本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入员总数的5%。审核人员依据《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抗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规定的范围,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证据规则》(文旅综执发〔2020〕22号)的制作要求进行法制审核。主要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等内容,提出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把好关口。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的案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或者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前,都提交局班子集体讨论后,再做决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区委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旅市场监管,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文旅市场发展“双线战役”,持续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2022年,共出动检查人员5424人次,检查场所4441家次,受理举报528件, 立案20件,涉及娱乐场所、出版、版权、网吧、音像、电子出版物、印刷、控烟共8个类别,共计罚款******.35元,没收款2534.99元,收缴物品99件,没收物品*****件。六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抽调执法人员进行集训和参赛,通过实操补短板,通过“以案释法”强弱项,通过“老带新”提能力,达到了“大练兵”的效果,做到“一支精兵干事守业”,确保市场监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高效性。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听取反馈意见并及时完善。接受区委、区政府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整改问题。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发布市民留言选登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公文公开属性重新审查认定和依申请公开文件属性重新审查认定工作并及时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加强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精准推送,疫情期间,在新媒体上转发《上海市服务业纾困政策汇编和申请指南》、《“文金惠”文创金融服务方案(2022版)》等文旅企业关心的市级助企政策,梳理汇总国家、市、区文旅行业纾困政策,及时更新并通过“松江区政府”网站、“人文松江”微信公众、旅游企业协会工作群、街镇(园区)考核工作群、行业微信群等精准推送至全区文旅企业;将市文旅局关于延长2022年上海市文创资金(成果资助类)、文化消费与文创产品开发项目等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精准推送至符合申报条件的文旅企业。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以文化旅游市场执法体验为主题,通过人文松江微信公众号招募了市民代表,观摩了文旅场所执法全过程,并召开了座谈会,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胡晓松出席活动并解答市民群众的疑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落实重点公开领域的信息公开。举办云间剧院市民开放日活动。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学习。依托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推动队员们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党史教育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队员的思想意识和工作质量。二是通过培训不断增强队员们的履职能力。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充分抓住“第三届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这一契机,认真制定参赛方案,通过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培训、案卷档案培训、网络远程执法培训等多种培训提高全员业务能力,提升执法规范性。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六届区委三次全会精神等中央、市委、区委精神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责任,狠抓党建引领强组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化。二是合理确定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落实人员平时考核办法,切实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履职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是科学设置培训计划。以执法任务为牵引,注重夯实基础;以法制教育为核心,优化培训内容,突出操作实务,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政治把关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查办疑难、新型案件的能力。

(八)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一是严格落实《松江区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聘请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区文化旅游局政府法律顾问。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中的作用。本年度共提供法律服务108件。三是严格按照程序付费。按照《松江区外聘法律顾问办理涉法事务付费办法》等有关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定期将合同审核单、签收单汇总归档。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数据储存方式有待增加。目前区文化旅游局执法大队已完成执法记录仪的配备,覆盖了全执法科室,与相机配合可保证外出执法过程中进行过程全纪录,执法记录仪的数据可在便携式数据采集工作站中导出并保存。但数据保存主要为本地记录,尚未使用云端数据存储防止数据意外损坏。二是信息化程度有待提升。目前案件办理流程主要依靠人工完成,信息化程度不高,引入电子化办案系统可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期限和办理流程。三是培训宣传有待加强。“三项制度”相关的培训宣传次数较少,社会氛围营造不足。

三、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文化旅游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精神,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及时部署、督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二是研究探索执法难点问题。针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以及文化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新形态经营行为加强针对性研究,不断在执法难点上有所突破。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课题和法律法规研究,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办数,同时加强服务意识,对于新兴业态从内容安全和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进行评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从思想、能力、作风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优化考核,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和创造力,形成积极履职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提质增效。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行政,做好文化旅游经营许可项目的审核、审批,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统筹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继续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压实主题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文旅场所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措施的基础上规范有序经营,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不断加大对无证场所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对“黑社”、“黑导”、“黑车”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对密室剧本杀等新业态新行业的监管;不断加强网络、出版、印刷等行业监管,保障文旅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四是进一步提高举报受理工作成效。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进一步优化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提高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工作的处置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执法的满意度。五是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科技赋能执法工作。2023年,区文化旅游局将进一步升级优化执法指挥监管系统和信息化执法设施设备,通过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全过程记录、线上线下巡查并举等多种措施,提高监管效率。六是进一步研究探索,实现执法难点问题和新问题的突破。针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以及文化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新形态经营行为加强针对性研究,不断在执法难点上有所突破。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课题和法律法规研究,提高大案要案的查办数,同时加强服务意识,对于新兴业态从内容安全和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进行评估,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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