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乐山市商务局关于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要求和部署,积极践行《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我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安全机构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服务,协同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比选单位
乐山市商务局
二、比选项目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服务
三、项目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在服务期限内,组织不少于2次全市商务系统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培训;指导、督促商务领域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提供安全宣传素材、编辑、印刷宣传材料;开展安全培训。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根据市商务局要求,抽派持证安全生产专家或消防工程师,针对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展览、平台经济、汽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大型综合体卖场内设游乐设施等重点商务领域领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现场隐患排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50家。
3.安全隐患整改复查
服务期限内,对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或整改到期的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并将情况汇总反馈市商务局。
4.安全专项检查
服务期限内,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冬春、汛期季节期间、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其他专项检查。
5.安全生产相关台账汇总
服务期限内,配合市商务局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计划、检查表、相关影像资料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并提出科学的整改建议意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复查后,形成安全巡查情况汇总、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情况汇总,并将情况汇总反馈市商务局。
6.商务领域安全分析报告
根据商务领域行业特点,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实际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形成商务领域安全分析报告,每季度不少于一期。
7.安全咨询服务相关工作。
四、服务时间
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五、项目金额
不超过6万元。
六、申请人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七、公告发布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3年3月13日至17日,在乐山市商务局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办法
凡有意参加比选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9:00至17日18:00,在市商务局4楼商贸发展科(402室)现场报名提交比选报名表(附件),或将报名表盖章件发邮箱(smk******@163.com)。
九、开选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0日上午10:00,开选地点乐山市商务局四楼会议室,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开选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十、开选现场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加盖鲜章、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
3.项目方案及报价书(一份,加盖鲜章);
4.承诺书(一份,加盖鲜章);
5.开展过为政府部门安全服务项目工作的案例证明材料;
6.其它证明资料(一份,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应汇编成册(一式五份),用文件袋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报名单位须准备比选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人:乐山市商务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
联系电话:0833-*******
附件:比选报名表
乐山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3日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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