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补发公告

房屋所有权证补发公告

  
兹有房屋产权人:刘素红(身份证号:****************2X)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为: 兵房字十师第N4819号,证载建筑面积为:110.39平方米,房屋证载座落为: 团结路百兴园购物广场2层7号。房屋所有权人已于2015年7月10日向我中心申请补发该房屋所有权证,我中心已受理。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若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注销兵房字十师第N4819号房屋所有权证,同时补发新证。  
北屯市房产交易中心  
20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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