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600G230*****1001/GXTC-C-******01

1.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密山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投资主体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内容

2.1项目名称:密山市金银库水泥用大理岩矿区矿产资源“采加一体化”项目;

2.2投资金额:约1.91亿元(其中包含深加工投资与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原资产金额);

2.3主要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年产高钙灰40万吨,脱硫剂5万吨,年产氢氧化钙2万吨;

2.4矿山的具体建设内容:根据矿山开采条件、资源储量规模,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为1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最终产品为水泥用大理岩矿。

3.拟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

3.1矿种:水泥用大理岩;

3.2地理位置:矿区位于密山市东北30公里(直线距离),兴凯湖乡辖区范围内,兴凯湖乡政府北6公里;

3.3拐点范围坐标:

直角坐标系(2000大地坐标系)

1

*******.308

********.637

2

*******.876

********.120

3

*******.814

********.545

4

*******.741

********.767

5

*******.612

********.418

6

*******.264

********.177

3.4 面积:0.3842平方千米;

3.5 资源储量(勘查工作程度):勘探

资源储量总量(TM+KZ+TD):4387.42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1254.48万吨:控制资源量(KZ)1166.53万吨:推断资源量(TD)1966.41万吨。探明资源量(TM)占总资源量(TM+KZ+TD)的28.59%:(探明+控制)资源量(TM+KZ)占总资源量(TM+KZ+TD)的55.18%。按照边坡内,外分为:边坡内资源量 4204.79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量(TM)1254.48 万吨:控制资源量(KZ)1166.53 万吨:推断资源量(TD)1783.78 万吨;边坡外资源量182.63万吨,均为推断资源量(TD).

3.6 开采标高:250米至130米;

3.7 拟出让年限:30年;

3.8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含有一处采矿权,采矿权具体信息如下:

采矿权人:密山市隆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采矿证号:C230*****140871*****380,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矿山名称:密山市隆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水泥用大理石,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0万吨/年,有效期: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密山市政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该采矿权及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价格如下(具体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1、房屋建筑机械设备:24,903,495.00元

2、三条道路:1,488,485.00元

3、消石灰粉:8,407,500.00元

4、石粉+补机械设备:1,206,400.00元

5、专项审核报告(其他资产):15,321,900.00元;

6、矿权评估:4,185,900.00元

合计: 大写伍仟伍佰伍拾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元;小写55,513,680.00元

中标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费用一次性缴纳给密山市隆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密山市隆安矿业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将上述资产转让给中标方,密山市政府协助双方办理转让;

3.9 多目标管理:中标人在生产过程中应接受自然资源、应急、生态环境、林草、水务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3.10 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根据矿体赋存条件及合理的采掘顺序,考虑到矿山基建期采出部分副产矿石及后期减产,安排生产进度计划,矿山服务年限为39年,其中:投产期1年,达产期37年,减产期1年。中标人应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3.11 土地复垦:中标方需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进行评审备案。按照评审备案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进行土地复垦;

3.1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中标方需自行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进行评审备案。按照评审备案后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3.13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3.14 风险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意向竞标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质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下述风险及可能带来的后果,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见的风险,本次招标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竞标人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政策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

(2)竞标人应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本次采矿权按现状挂牌出让,只对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进行出让。竞得人须自行解决除出让采矿权以外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责任和费用;竞得人在矿山开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出现对周边单位、居民生产生活及设施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使用效能等问题,后果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3)竞标人竞得采矿权后,涉及环保、林草、安全、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地表附着物及矿区周边设施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发生的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标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镇(乡)、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不能办理采矿许可证或者不能开采矿产资源,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采矿权竞标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竞标人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其它政策调整和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采矿权竞标人自行承担。

(5)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和未提及的其他风险。

竞标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标,即视为对出让的采矿权现状和出让公告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矿山关闭后由中标人履行环境恢复治理等关闭矿山义务;

3.15 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对公告内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陈先生、宋女士、姜先生。电话:0467-*******

3.16 违约责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中标人应根据《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限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规定的缴款方式缴纳矿业权价款,不能按合同交纳矿业权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竞买人违约而再次招标所造成的损失,接受公共资源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在6个月内到鸡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采矿许可证》。

3.17 矿权出让收益底价:4650.89万元;按照《黑龙江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缴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开发矿产资源水平,生产经营能力和社会信誉良好;

4.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4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投标人未发生重大矿难事件和重大环保事故,具有与供应商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

(2)投标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止,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在该网站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需进行承诺,承诺格式自拟,承诺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承诺有虚假,投标无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时00至2023年3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3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6.3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开标方式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鸡西市政府门户网站、密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内部监督)

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张宝凯 电话 :0467-*******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密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张念国

联系电话:138*****532

招 标 人:密山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泽

联系电话:138*****444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11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32*****395

2023年3月13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矿产资源 一体化 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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