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负责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采购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概况:

1、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招标代理咨询服务。

2、此次根据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选择信誉好、实力强、业绩显著的五家单位作为代理咨询单位的入库单位。

3、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4、项目分配:由集团招标合约部、纪检监察室、项目负责人组成委托代理机构评选小组,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确定代理机构。抽取产生的代理单位实行轮换制,上轮抽中的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轮抽签,直至所有代理单位完成轮换后,重新开始循环抽取。

三、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咨询年度框架协议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前采购人对代理机构上一年度的履约情况进行考评,并在采购人企业官网予以公示,考评合格后续签框架协议,若上一年度出现一个项目评价为不合格,则考核不合格。考评未合格采购人将不再续签框架协议。

2、入库后代理费收费标准:

(1)单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①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单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出代理服务费后下浮4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②依法必须招标的单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算出代理服务费后下浮4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代理单位选取若须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则招标人重新按照程序选取代理单位。

(2)固定包干价计费:公司年度供应商入围招标采购项目,采取包干价的形式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入围供应商3000元包干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3)如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文件及相关约定进行计算的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注:代理服务费中包含招标场地费、专家评标费等从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日期止之内的所有与招标代理工作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在招标采购项目中不承担任何费用。

3、抽取中选的代理咨询机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接洽代理咨询业务,并在30日内对应中选的项目分别签订咨询合同。若抽取中标后不响应,发生一次,登记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将终止年度合同,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录。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具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证明材料:

①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名录登记。

②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备案证明。

③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在发布有效期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诚信分为100分。

(8)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抽取中选的代理咨询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通知后,在正常情况下确保在二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和与采购人接洽代理咨询业务,并在叁拾个日历天内对应中选的项目分别签订咨询合同。逾期的咨询单位,将不再承揽此项目业务,并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将终止年度合同,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录。

(11)若抽取中标后不响应发生承揽该业务一次,计入不良记录,累计不良记录三次终止年度合同,由本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顺位补录。

(12)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必须在内江市城区范围内设有开、评标场地组织评审工作,必须具备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08:30-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合约部购买,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③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4月4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

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A座22楼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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