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钢管连续油管分公司打包带类物资定点采购项目(2023.03-2025.03)
宝鸡钢管连续油管分公司打包带类物资定点采购项目(2023.03-2025.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钢管连续油管分公司打包带类物资定点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资金来自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连续油管分公司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根据实际用量100%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招标范围为打包带类物资一批,划分为一个标包。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51.09万元(含13%增值税、运费、加工及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招标范围及单价限价详见下表:
宝鸡钢管连续油管分公司打包带类物资定点采购项目采购明细 |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两年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合计金额(元) |
1 | 塑料打包带 | 4800 | kg | 12.30 | 59,040.00 | |
2 | 塑料打包带 | 1500 | kg | 11.80 | 17,700.00 | |
3 | 聚氨酯纤维打包带 | 720 | 条 | 213.00 | 153,360.00 | |
4 | 聚氨酯纤维打包带 | 400 | 条 | 210.00 | 84,000.00 | |
5 | 塑料缠绕膜 | kg | 16.40 | 196,800.00 | ||
合计金额(元) | 510,900.00 |
2.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履约期内合同总金额未执行完毕,且新的招标结果没有下达之前,可继续执行原合同量;履约期内合同执行总金额如果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10%,则合同终止,买方另行招标。
2.3交货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院内指定地点。
2.4 技术要求:符合标书规定的技术要求,详见《宝鸡钢管连续油管公司打包带类物资定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投标单位应当按技术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决项)
2.5 交货期:原则上为接买方送货通知起7天内交货;紧急情况2天内交货。(交货期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6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签定框架供货协议,每月根据实际用量按照约定付款方式据实结算。
2.7质量及售后承诺:本次招标需要提供标的物样品各一件(全规格,每件物资提供长度不少于1M或1KG),中标单位样品将被留存,中标单位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的中标供货期内,供货物资如果出现以次充好、不满足买方实际使用需求或者产生质量异议,被招标采购部门发现,或者被使用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告之,买方将以样品为标准,如果低于样品标准,上述情况在二次之内的,中标单位应该在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更行整改,并对所供不合格物资进行免费的等量更换;超过二次(含二次),则买方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人供货资格及相关供货协议,沉没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中标人下一招标年度在宝鸡钢管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该类产品的投标资格。(否决项)
2.8 其他:
2.8.1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价格按国家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2.8.2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交纳合同签约方缴纳合同金额5%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项目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有能力完成项目、销售、售后服务等的贸易商;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标的物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财务要求: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3.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所属企业的查询截图)
3.5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供应商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选商资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年03月13日至 2023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投标单位通过银行对公转帐方式缴纳标书费后,电话联系招标方、并提供银行转账证明单据(银行回单)及“投标确认函”(须盖章)的扫描版,同时提供“标书费结算通知单”(电子版),方可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及标书费缴纳发票,视为报名成功。招标文件为电子版,通过邮件等方式进行发送。“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结算通知单”均在招标公示页面的附件内容里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采购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及标的物样品。
5.4招标文件以现场投递或邮寄方式提供。(须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邮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邮 编:******
联系人:王 娟
联系电话: 152 2917 8520
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6.3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采用电汇方式的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将不计任何利息,按照提交保证金金额退还。
6.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邮编:****** |
联系人:王 娟 |
电话:0917-*******、152*****520 |
传真:0917-******* |
电子邮件:*********@qq.com%E3%80%81bsgwj05@cnpc.com.cn">*********@qq.com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保障服务中心 |
行号:105*****0229 |
招标人: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保障服务中心招标采购部
2023年03月
标签: 打包带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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