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

中油测井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 ZY23-XJT14-FK04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

(3)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塔里木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

(4)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仪器、设备、人员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交付时间:按照建设方的施工进度按期完成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服务。

(7)工程服务预算:年预计费用380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

(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工程技术服务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计价方式:

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费用按照(●相应工作量工程款*分成系数〇完成单井测井作业计费〇年度包干费用)方式进行计价。技术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动迁费、井下仪器及地面设备等设备租赁费、现场待命费、材料费、维护保养费、现场技术支持费、软件使用费、解释评价费等涵盖本工程服务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支付除工程技术服务费之外的任何费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都应包含在具有中标价的各项目单项价格中,没有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价格中。

本项目设置最高乙方收入分成系数,分成系数不能大于95%。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分系数报出唯一分成系数Y%,Y值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报出的分成系数必须小于等于95%,否则否决其投标。

2.2 招标范围: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及技术研究及应用,招标人根据现场作业情况使用油气水有价元素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成果。预计工作量1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施工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塔里木油田在内的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境内工作地点。

2.5 标段划分: 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设备要求:

至少具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仪器1台,质谱联用(ICP-MS)1台,气相色谱-高分辨率质谱联用仪1台,串联气质联用仪1台。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2)设备照片及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3人员要求:

(1)投标方应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具有元素监测工作经验。

(2)油水气三相有价元素监测服务队伍编制3人,其中气相中有价元素分析监测工作人员1人,油相中有价元素分析监测工作人员1人,水相中有价元素分析监测工作人员1人。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经验);(2)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

3.4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2)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7报名要求:无。

3.8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3月13日21:00至2023年3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联 系 人:杨玉波

电 话:0996-*******

电 话:yangyub-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新疆,库尔勒市,020-,0996-,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监测 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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