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激励各类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价值,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根据《翔安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对象。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按照《办法》相关条款执行。选拔对象主要是: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服务、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等行业专业领域达到领先水平,并为翔安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
(二)资格条件。申报人在翔持续工作时间应在四年以上(2018年12月31日前来翔),具备《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资格和条件。选拔不受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身份限制,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评价标准,以对翔安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和社会认可度为主要依据。
(三)有关说明。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百人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市“双百计划”入选者、市拔尖人才及“海纳百川”各行业领军人才(含本土领军人才)不再参评拔尖人才。鼓励近四年内持续作出重大贡献或成绩的往届拔尖人才参评。
二、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拔尖人才的选拔,按照《办法》相关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有关推荐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填写《翔安区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一式一份(以A4纸双面打印,附电子版),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为主负责或承担重大科研、重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
2.为主承担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或为主完成国家专利,实际应用后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证明材料;
4.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5.已入选过人才计划、享受人才待遇证明材料;
6.主要著作、专业领域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及刊物级别、作者排列名次等的证明材料;
7.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专业业绩的材料。
(二)申报人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各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把关、考察、筛选和研究后(了解其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认可度、职业道德情况等),确定拟推荐人选,并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材料包括:
1.《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盖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章及电子版);
2.《翔安区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申报人选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考核意见表及考察材料(纸质版1份盖所在单位和区直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章及电子版);
3.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三、组织领导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充分发动所属系统和行业内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参评,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集聚人才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次评审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选拔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真正把符合条件、真才实学、贡献突出的人才推荐出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区委人才办联系。
联系电话:0592-*******
电子邮箱:xarc@xm.gov.cn
附件:1.翔安区拔尖人才人选申报表
2.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3.翔安区第六批拔尖人才人选考核意见表
中共翔安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3日
标签: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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