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智慧城市展厅系列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南靖智慧城市展厅系列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南靖智慧城市展厅系列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JHZZZ[DY]*******
2、项目名称:南靖智慧城市展厅系列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南靖智慧城市展厅系列视频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音像制作服务 | 音像制作服务 | 1(项) | 否 | 详见附件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应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凭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所以投标人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至少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需提供合并的相关文件)。。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3-03-13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7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3-03-21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3-416室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3-03-21 09:30:00,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3-416室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名称:南靖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路360号
联系方式:130*****888
名称: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91号荣成四季商业广场3幢413-416室
联系方式:0596-*******
项目联系人:许小娇
电话:059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惠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3日
标签: 展厅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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