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遥感样本库二期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省遥感样本库二期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全省遥感样本库二期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1.工作量:制作辽宁省全省一、二、三级类遥感样本不少于120万个。 2.样本来源:涵盖省内不同区域、不同季节、多类型传感器、多分辨率(0.5米、1米、2米)的遥感影像。 3.样本格式:样本包含专题目标识别样本、地表覆盖解译样本和自然资源变化检测样本,其中专题目标识别样本和地表覆盖解译样本包含影像与对应的标签数据,变化检测样本包括前期影像、后期影像、变化标签三个部分。格式样式为tif、bmp、png等常见格式。 4.样本类别:满足采购人需求。 5.样本设计与样本管理:制定样本分类、样本标注、样本数据组织等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多类型、多尺度、多级别样本数据的统一管理和样本优化机制,制定样本多元化分类体系,形成卫星遥感影像样本库设计方案。 6.样本采集:根据一、二、三级类内容,精准采集卫星影像样本标签,并分类标注,制作遥感影像样本数据,包括统一分割单元下的影像数据和对应标签数据,完成样本数据入库。 7.样本训练及模型集成:根据采用的AI框架、网络及算法等技术特点,适配常态化监测内容指标及场景要求,从样本库筛选、抽取对应样本,配合AI框架开展各要素自动提取的深度学习网络模型训练,构建一系列样本训练模型,形成不同场景或专题应用下的最适宜模型参数。 8.需要驻场协助AI框架开展后期模型训练工作,驻场人员不少于2人。 |
★二、技术标准(详细内容) (1)《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采集技术规程》(试行) (2)《遥感智能解译样本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试行) (3)《遥感影像智能解译样本数据库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4)GB/T *****-201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5)GB/T *****-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6)GB/T *****-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7)GB/T *****-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8)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9)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0)《项目设计书》 (13)《项目技术设计书》 (14)采购人其他技术需求 |
★三、时间要求: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全部数据成果 |
★四、数学基础: (1)平面基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 |
★五、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成果: (1)2023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 (2)配合采购人完成该项目及验收工作。 (3)项目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十日内完成项目专业技术设计书编制。 质量保证期(免费更换):不少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响应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43-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邮箱地址: 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一鸣、刘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