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溪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眉溪桥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才施招[2015]第006号
开标时间:2015-08-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眉溪桥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眉溪桥新建工程已由明溪县交通局以明交程[2015]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眉溪桥新建工程为新建桥,本桥全长18.01米,跨径10米,板长9.98米,主梁断面为空心板板厚0.55米。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本招标项目建安总投资约33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
2.2该项目计划工期3个月。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省内注册登记,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备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本次招标公告时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C级且还在信用处罚执行时限内的及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路桥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检察院宿舍一楼107店面)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人民币100元,其他资料费配售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汇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清楚注明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自行简写),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 。
6.4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汇到或存入的或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17日下午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书、身份证)原件送达。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明溪县胡坊镇眉溪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 系 电 话:138*****295
地 址:明溪县胡坊镇;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德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晏工;
联系电话:159*****226****-*******
传真:****-*******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含笑大道1号六层;
邮编:36600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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