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及沈家门综合教育中心工程总承包
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及沈家门综合教育中心工程总承包
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及沈家门综合教育中心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及沈家门综合教育中心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学校+体育”两个工程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的模式打造,两个工程的规划指标及技术措施统筹平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平方米,其中:“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34平方米,拟建设42班规模完全小学相关校舍,每班45人,在校学生数约1890人,教职工人数约150人。总建筑面积*****.29平方米(均地上),含8栋多层建筑单体——教学楼1-3#楼(4层)、教学综合楼(4层、局部5层)、图书室(2层)、食堂(3层)、教师公寓(6层)、门卫(1层)以及风雨连廊。“沈家门综合教育中心工程”——建设用地面积*****.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含1个多层建筑单体——综合体育馆,地上建筑面积7660.56平方米;地下室1层,面积*****.3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体育馆、地下停车配建以及用地北侧公共通道、周边山体护坡及生态修复、截洪等市政工程。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报建手续: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设计及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报建、开工、验收等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负责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及补勘:投标人需根据本工程相关批文、发包人要求等确定的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补勘、施工图设计,并保证设计图纸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具体包含:建设内容的相应土建主体和专项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暖通、消防、节能及超低能耗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人防工程、基坑围护、幕墙、室外景观绿化、室内二次装修(不含软装、移动家具、教学装备等)、泛光照明、体育工艺(不含体育器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北侧公共通道、周边山体边坡支护及截洪工程等)及相关后续服务。
(3)采购: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保管工作、材料的接卸、运输、仓储管理工作,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4)施工:投标人负责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内容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具体如下:地基基础、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水、电、自控、消防、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太阳能光伏发电、泛光照明)、室内装修、配电房、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排水、围墙大门、景观、绿化、给水、消防、电气、海绵城市)、周边山体护坡及生态修复、大市政配套水、电、燃气、通讯、数字电视、信报箱、室外电缆、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管线)以及各类专项工程的施工,做好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成本)控制。
(5)竣工验收:投标人需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具体如下:包含工程竣工验收;环保、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验收、移交;决算审计;竣工图制作;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
(6)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2.3招标控制价:*****.0844万元
2.4 工期要求
总工期:1155日历天(38个月)。(其中沈家门第一小学扩建工程须在2025年4月底之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主管机关和发包人的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优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中三项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③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4.6亿元及以上且单个合同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2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资格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3.3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拟派):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3.5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站(www.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行贿犯罪:企业(指联合体各方)、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10浙江省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浙江省内的舟山市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在中标备案前必须提供《勘察设计企业监管联系卡》,未能办理完成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舟山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的,在中标备案前必须到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市外进舟企业联系卡,未能办理完成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双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双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不得低于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标准;
4)联合体双方均应提供相应资质证明资料;
5)联合体双方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后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于2023年 3 月 1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投标人注册相关事宜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技术标封面等招标所需材料须在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171号5楼)购买,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9 时 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舟山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地 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5楼
联 系 人:徐加波 联 系 人:王黎波
电 话: 135*****388 电 话: 0580-*******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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