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网络部仓库租赁项目_采购公告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网络部仓库租赁项目_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网络部仓库租赁项目(项目编号:YNYD202*****242),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说明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2023年至2025年网络部仓库租赁项目

1.2项目性质:服务

1.3?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仓库租赁,数量为1个,预估不含税单价为25.00元/月/平方米。

1.4询价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询价包。

1.5是否框架采购:否。

1.6预计合同执行时间:租期为24个月,具体合同时间以采购结果为准。

1.7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书。

1.8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商务报价表),超过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仓储租赁 1.000
二、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审小组对应答人资格要求进行审查,以下所列应答人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应答人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答人不得参与后续评审,做否决应答处理。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为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1)应答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时,应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应答人为自然人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2)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视同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书。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仓库租赁)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自然人不需提供)。

6、应答人具有满足本项目租赁需求的房屋:仓库总面积不大于350平方米,仓库位置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分公司所在地(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3号)的行驶距离在三公里以内。

应答人提供:①房产证、土地证(原则上提供两证,至少需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中的一种);若暂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等证明材料;如上述两种材料均无法提供,则需提供“政府部门的土地分配文件或居委会(街道办)划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材料。②产权属于两人及以上共同共有,但委托部分所有权人进行应答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授权应答人办理出租事宜的授权书。③属于转租的需要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载明同意转租的合同/授权/说明等)。④出具无相关产权纠纷承诺书。

7、应答人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员工无相关利益或不存在亲属关系。提供特定关系人与特定事项申报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请有意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于2023年03月13日18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8时00分,将公告下方的报名信息表发送至mojunfang.hh@yn.chinamobile.com邮箱或将纸质报名信息登记表(签字盖章)送达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3号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办公楼一楼评标室。审核合格后,获取谈判文件。

3.2逾期递交报名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3.3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线下购买文件,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 元(¥0元)整。

3.4本项目应答文件通过线下现场递交(不接受以邮寄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

3.5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3号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办公楼一楼评标室。

3.6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3号中国移动云南公司红河分公司办公楼一楼评标室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到现场参加。

3.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采购人有权对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应答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中国移动xxx省公司自有门户网站(xxxxx)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3号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方式:136*****068

电子邮箱:mojunfang.hh@yn.chinamobile.com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异议电话:139*****456

异议邮箱:cgyy@yn.chinamobile.com

异议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14:00-17:30

异议要求: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2)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人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人应配合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4)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负面行为责任。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cn/">(http://b2b.*****.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2023年03月13日
,云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库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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