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偃建招
*****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1466.27 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现状生
物池进行 MBBR 改造,新增液氧站臭氧发生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提升泵房臭氧接
触池等工程。双回路电包括:高压电缆敷设避雷设施线杆等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002)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
提标改造工程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项目经理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
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中
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
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3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
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
体注册 CA 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
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复实施,现前期工作已准
备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
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偃建招
***** 号
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3)0039 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3-9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偃师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对现状生物池进行
MBBR 改造,新增液氧站臭氧发生车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提升泵房臭氧接触池等工
程。双回路电包括:高压电缆敷设避雷设施线杆等工程。
5.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
标段:施工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专项债及生态环境奖励资金生态环境奖励资金文件号:洛财环资
****** 号2023 年专项债,100%。
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施工标段:
********.99 元二标段监理标
段:施工中标价的 1%。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9.计划工期:一标段工期:60 日历天二标段监理期:同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
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一标段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二标段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根据洛财购
*****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项目经理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信誉
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工程类中
级含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文件
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
***** 号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
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
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以上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
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03 月 14 日至 2023 年 03 月 20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
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
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
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
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 18 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
135*****776代理机构: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路以东东方今典 10 幢 1 单元 1607 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3 年 03 月 1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 18 号建设大厦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话:
135*****776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国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东方今典水晶 7 号 10 号楼 1603 室
联 系 人: 王辉
电话: 0379-
******** 电子邮件: hngx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