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0707破3号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2021)苏0707破3号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8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707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1年5月6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707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曾用名: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分所)担任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拟对该案件涉及的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进行处置拍卖,需要对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进行资产评估,公开选聘资产评估公司。
项目名称: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选聘资产评估公司
项目需求: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拍卖提供价值参考
项目评估范围: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为康美瑞公司厂房及名下土地使用权等。
二、待评估财产状况
(一)不动产部分,权证登记信息如下:
序号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1 | 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北侧、204国道东侧 | 连房权证宋字第E********号 | 1347.36 |
实际资产状况需要资产评估公司现场核查。
序号 | 坐落 | 权证号 | 面积(平方米) | 土地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起止期限 |
1 | 赣榆经济开发区宁波路北侧、204国道东侧 | 赣国用(2016)第835号 | 6126 | 出让 | 工业用地 | 2064/08/30止 |
(二)土地使用权部分,权证登记信息如下:
实际资产状况需要资产评估公司现场核查。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与本案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需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土地评估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标段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报价要求
参照《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项目标准》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高于该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报价采用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
2.评估资质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
5.承诺书(投标人与本案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
7.投标文件制作份数1份,需在每页加盖公章。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17:0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10室
接收人: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051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迪,电话:189*****258
八、选定及确认的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及服务方案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管理人将根据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要求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的要求,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书面方案的相关情况选择最终的评估机构并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备案
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项目报价表(请按照收费标准的下浮百分比报价,超过收费标准(不含)无效。)
序号 | 评估标的 | 报价下浮百分比(%) | 备注 |
1 | 房屋建筑物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
附件2:承诺函
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我公司与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承诺人:(盖章)
日期: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江苏康美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涉案资产评估公司选聘评估服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标后异议、投诉等)投标全过程各项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公司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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